编辑: sunny爹 | 2019-07-16 |
剂量过大则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增多.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抗菌药物的尿药浓度远高于其血药浓度,可应用较小剂量.轻症感染并可接受口服给药的患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不需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如有脓性感染应先行外科治疗(切开引流),再使用抗菌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的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时改为口服给药.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决定一日给药次数,时间依赖性抗菌药(如β内酰胺类)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
浓度依赖性抗菌药(如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可一日剂量1次给药,但重症感染者例外.抗菌药物的疗程因不同感染而异,通常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但血流感染、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等以及结核病、布鲁菌病等的疗程需较长. 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因为皮肤或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抗菌药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有效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例如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某些药物可加用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的浅表感染亦可采用抗菌药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治疗全身性感染的品种局部应用.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致敏和不易导致耐药性产生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 某些细菌性感染需要联合应用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指征为:①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
②单一抗菌药不能有效控制的重症感染,如感染性心内膜炎;
③单一抗菌药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如腹腔感染、盆腔感染),或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④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产生耐药的感染,如结核病;
⑤联合用药可减少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的剂量,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具有协同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应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亦将增多. 近年来,临床上抗菌药物用于预防各种感染极为普遍,但应注意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需有明确指征,即必须有足够的临床资料证实该药对某种感染具有预防作用.抗菌药物在内科及儿科领域中预防应用应遵循以下原则:①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
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②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
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③患者基础疾病可以治疗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
基础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④对普通感冒、麻疹、脊髓炎质炎、水痘等病毒性疾病伴发热的患者,各种原因引起的昏迷、休克、心力衰竭、免疫抑制剂与规格应用等患者,预防用药既缺乏指征,也无效果,并易导致耐药菌感染.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应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应用抗菌药.下列情况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③异物植入手术.④高龄、免疫缺陷患者等高危人群.抗菌药的选用视预防目的而定.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葡菌选用药物,预防器官腔隙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例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选用的抗菌药应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以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1.1.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下发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比例有所下降,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进一步规范.为继续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根据2008年度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现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