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16 |
(四)贯彻落实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为港澳居民子女在我镇接受义务教育做好保障.符合省教育厅制定的《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70号)文件精神的港澳居民子女,参照台胞子女政策性照顾审核条件执行,按居住地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
四、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
(一)狮岭教育指导中心在摸查测算的基础上提出2019年在狮岭镇区域内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审定并向当地政府报告后,正式下达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
确需调整的,由学校提出调整申请,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区教育行政部门不为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办理学籍.
(二)进一步加强招生计划和学籍管理,确保镇内各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标准班额招生,严防产生大班额.要按照 人籍一致 原则及时做好学籍建档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三)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教育部 十项严禁 纪律要求、《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等要求.加强廉洁招生,对招生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我镇成立狮岭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狮岭镇镇长任组长,镇两委成员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纪委监察室、狮岭教育指导中心及镇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狮岭教育指导中心.狮岭教育指导中心在花都区教育局和狮岭镇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严格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特长生入学 狮峰中学为 体育艺术2+1项目 学校,按规定可以招收相应项目的特长生.具体办法参见另行公布的 花都区初中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及学校特长生录取工作方案.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六、招生信息公开 区教育行政部门合理制定当年本区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内容包括招生地段、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报区政府审定,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于当年4月30日前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花都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指引、招生时间表、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地段、各镇街教育指导中心的招生工作细则等,统一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中的花都区教育局网页(广州市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du.gov.cn/,其中的 首页>
信息公开目录首页>
教育局),同时发布在 广州花都教育 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各位家长也可关注 狮岭教育 微信公众号获取狮岭区域的招生信息.
七、适龄儿童、少年在花都区的入学途径、次序、程序
(一)适龄儿童在狮岭镇入读小学的主要途径 招生对象: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1.具有狮岭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1)地段生:具有花都区狮岭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 人户一致 条件(具体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佐证材料地址一致,且监护人须占有房产份额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