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17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6)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

(7)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的声明;

(8)资金申请报告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已经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投资项目,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可不再附送上述第

一、

二、

三、

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二)投资项目核准 投资项目核准范围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作为《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重要内容,规定了需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的范围,以及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目录》规定,以下几类项目需经政府核准: (1)内资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需经政府核准.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范围,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由《目录》做出规定,并根据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目录》规定的范围. 对《目录》规定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政府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 (2)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均需政府核准.政府审查的内容,除了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外,还包括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 (3)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门规定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核准或审批.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与审批制有什么区别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是投资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其内容是: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一律不再审批,而是针对少数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实行核准制.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透明度.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主要区别是:(1)政府直接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大幅度减少.核准项目的范围,由《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严格限定,并根据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核准范围.(2)程序简化.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须向政府提交 项目申请报告 ,而无需报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3)政府管理的角度改变.政府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审查.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办事程序:申请―受理―核准 申报材料:

1、项目投资企业的核准申请;

2、项目申请报告;

3、规划选址意见书;

4、同级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通过公开出让签订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项目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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