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07-17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8.2信封(箱)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8.3信封(箱)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及邮政编码,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 迟到 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9.2采购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