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17 |
甲方: (采购人)
电话:传真:地址: 乙方: (成交人)
电话:传真:地址: 鉴证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合同法 》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之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是指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集中目录中的监控、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等类别. 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四、完工期限:
五、工程总价格:
六、工程清单:
七、工程付款进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 ,即_元整;
? 第2期:甲方在_______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 ,即_元整;
? 第3期:在_______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 ,即_元整;
?
七、违约条款:
1、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金,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元整.
2、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八、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九、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十、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十
一、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十条规定结束.? 十
二、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___年.? 十
三、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
四、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十
五、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
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国家宏观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