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17 |
一、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预算:120万元.
三、实质性响应条款: 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四、无效投标: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按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采购要求
一、项目背景 随着AI人工智能发展,人脸识别系统得到了充分的实战应用,它是跨图像处理、模式识别等多学科的技术,通过利用计算机对人脸图像进行处理和分析,获取有效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相比其它生物识别技术,人脸识别具有采集的非接触性、非强制性、操作简单、结果直观、隐蔽性好等特点,更为人们所接受.在人脸识别系统在公安图侦破案、防控预警、网上追逃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2018年贵州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对人脸识别系统的建设非常的重视,并拟定了2018年的人脸识别系统、车辆卡口、社会资源汇聚的任务量,并下发了到各地州市,要求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线并投入使用. 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建设任务量,结合黔南州公安局的实际需求情况,黔南州公安局提出本期建设项目.
二、采购需求
1、在州公安新建一套人脸汇聚平台,将全州12个县(市)的人脸识别图片和过人信息汇聚到州公安局平台(规划1000路人脸前端);
2、在州公安局新建一套卡口汇聚平台,将全州12个(县)市的卡口汇聚至州公安汇聚平台(规划1000路卡口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