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17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 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园区与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凡有意引进在海外获得博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创新人才,以及在海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熟悉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且能为引进人才提供一定事业平台和生活待遇的,均属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征集范围.
(二)合作项目需求信息 我省行政区域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及其他研发机构,凡有国内同行难以解决的科研难题,需要海外人才联合攻关的,可申报 重点科研难题攻关项目 ;
各类园区、企业凡有生产活动或产品开发中自身难以解决、国内技术尚不成熟、需要借助国(境)外科技力量联合攻关、且其成果对行业科技进步有较大推动作用的技术难题,可申报 企业技术难题攻关项目 .园区、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凡有合作创办企业、引进资金、引进技术等项目合作意向、且能提供一定优惠条件的,可申报 其他合作项目 .
(三)近五年引进人才统计 为总结分析近年引才情况,我省行政区域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和各类园区,凡于2009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内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单位,请填报《2010-2013年四川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统计表》(附件4).
(四)2013年合作项目反馈信息 为掌握海外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凡2013年申报了海外合作项目的单位,请填报《2013年四川省海外合作项目实施情况反馈表》(附件5),并简要报告去年工作总结,特别是还存在什么问题,以及做好此项工作的建议.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要求 采取用人单位申报、牵头部门和市州人社局汇总上报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填写《2014年四川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2014年四川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汇总表》(附件2)、《2014年四川省海外合作项目需求信息表》(附件3)、《2009-2013年四川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统计表》(附件4)、《2013年四川省海外合作项目实施情况反馈表》(附件5,仅限2013年申报单位)于2014年4月20日前纸质(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分别报送省级牵头部门或市州人社局(汇总单位);
各市州人社局和省级牵头部门汇总后,于4月25日前将附件1-5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文档报省人社厅. 具体征集渠道是:中央在川和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重点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分别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委统战部、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牵头征集,汇总后统一报送;
市州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园区,由市州组织部统筹协调,市州人社局负责征集、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