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27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址――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临夏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临夏中西医结合医院 法人代表 古云 联系人 马晓明 通讯地址 临夏州临夏市新西路61号 联系电话
18093029998 传真―― 邮政编码
731100 建设地点 甘肃省临夏市城东新区 立项审批部门 临夏州回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批准文号 临州卫【2016】224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型 及代码 Q8413 中西医结合医院 占地面积 (平方米)
9701 绿化面积(平方米)
2425 总投资 (万元)
12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8.5 占总投资 比例(%) 0.24 评价经费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2月 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
1、项目背景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健康观念和生活方式已经发生转变.人类疾病谱的改变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得现有的疾病防治模式和手段已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东西方医学优势互补、相互融合的趋势已经出现.由于原有的疾病没有得到充分治疗,新的疾病不断出现,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在重新关注传统医药的作用和价值,世界卫生组织也提出,为了实现 人人享有卫生保健 的目标应当推广使用传统医药,从而给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药带来了广阔的发展前景.近年来,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形势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甘肃省十二五规划提出: 十二五 期间,通过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力争将甘南、临夏两州的所有公立藏医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及其他市州的民族医院全部纳入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比照标准化县级医院进行建设. 本项目的建设并有利于医院开展普及疾病预防知识,提高群众对重大疾病的防范意识.同时通过宣传和引导有利于当地居民改变落后的生活习惯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使当地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的规定, 三十
九、卫生,
111、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中新建、扩建床位500张及以上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20张床位以下除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张床位以下的为登记表项目 ;
本项目床位180张,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临夏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下简称 建设单位 )委托我单位对临夏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按项目特点与专业要求,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针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污染问题,从工程角度和环境角度进行了分析,并对存在的污染等问题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和管理措施,尤其对工程可能带来的环境正负影响进行了客观的论述,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临夏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本次评价不包含放射评价内容,项目涉及放射性的相关设备还需根据要求,按照电磁辐射类别委托有资质单位单独进行评价.项目商铺主要对外出租,如设置餐饮及娱乐场所需另做环评.
2、编制依据 2.
1、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5月1日修正)(国家发改委令[2013]第21号令);
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年4月28日起施行);
⑽《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
⑾《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⑿《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⒀《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修正);
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科技部,环发〔2001〕199号,2001年12月17日;
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
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3年第380号(2003年6月16日);
⒅《医疗废物分类名录》卫医发[2003]第287号(2003年10月10日);
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2003]第36号令);
⒇《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2003年12月10日;
(21)《关于切实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的通知》,甘环发z2015{113号;
(22)《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意见》,甘卫医政发z2014{534号;
(23)《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4)《临夏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
2、导则及技术依据 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