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9-07-17
新教发〔2019〕11号 关于印发《南昌市新建区2019年高中阶段 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区直学校、民办学校: 《南昌市新建区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5月21日 南昌市新建区2019年高中阶段 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江西省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洪教普高字〔20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区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着眼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着眼于推动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标准,着眼于普及高中阶段攻坚计划实施,统筹普职协调发展,着眼于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着眼于规范管理,有效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平稳有序完成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任务,切实提高教育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 估分填报、遵循志愿、限时报到 原则.考生在中考后出分前估分填报志愿;

各批次录取前,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划定该批次最低等级分控制线和各校等级分录取线,局中招办按照1∶1的比例打印录取通知,录取学校通知学生报到.已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得接收.已被录取但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该批次录取,只能参加下批次录取.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要求,坚持一切按规定办、按程序办、尊重考生等级分与志愿,做到录取结果一个不改、一个不退.

(二)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 六公开 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中招 阳光工程 ,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原则.将民办高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统一管理,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实行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

(四)坚持班级学额容量管理原则.在全区公办和民办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中,务必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级数量和班级容量,按照普及攻坚计划的要求逐年消除大班额和减少超大规模学校.

三、招生规定

(一)招生计划 统筹考虑全区初中预计毕业生数、招生学校办学条件可承载能力和今后高考改革的要求,以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职普招生比例等要求,合理确定我区总体规模和各校招生计划.全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收5170人,其中:区二中招收1900人(含 国学 班30人),区一中招收1360人(含普通高中200人、体育艺术特长生200人),区三中招收525人(含体育艺术特长生110人),恒湖中学招收50人,正大学校招收780人(含区二中合作办学班520人),华东文武学校招收55人,新民外语学校招收区一中合作办学班500人.高、中职院校计划招收3450人,其中:定向师范生招收90人,区职业技术学校招收300人,华东文武学校招收100人,市区职业高中招收400人(含春蕾计划及春季招生200人),省市有关高职院校和职业中专招收2560人.普通高中和高、中职院校两项合计招收8620人. 根据《江西省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省级公办重点中学均衡生招生计划,继续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执行.今年,我区将把区二中统招计划的70.6%作为均衡生招生计划,该校均衡生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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