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17 |
7)供应商在参与谈判活动期间,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行为的.
六、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3.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3.1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1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 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1.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均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13.1.3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并加盖公章才有效. 13.2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加盖公章)与《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同一信封中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 报价信封 字样.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 正本 、 副本 字样. 13.3所有信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及谈判货物、服务名称、响应供应商名全称、日期和 在(响应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13.4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4.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4.1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4.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内接收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谈判的步骤 15.谈判文件的澄清 15.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会议内容或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5.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进行评判. 16. 谈判: 16.1 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谈判,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核对,并解答谈判小组成员的询问、做出书面澄清或书面承诺及签署最终报价表等文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全体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全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 16.2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如供应商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实行现场告知,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6.3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16.4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相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6.5 最终报价:谈判结束后,响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内容须现场公布.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16.6 在谈判(商定)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响应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