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17 |
28 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安排支出2万元. A项目立项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办发[2015]20号、湘办发[2014]2019号、湘财企[2009]5号、第16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纪要[2014.2.22]湘安监协调[2012]21号、国安委办[2012]34号、湘安办明电[2012]37号). B项目内容: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项目,安委办是全市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常设机构,主要负责安委会及安委办的日常工作、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案、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等. C项目金额28万元. ⑵、项目名称: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日常经费支出专项项目,资金总额 4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 4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安排支出12万元.具体说明内容包括: A项目立项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办发[2015]20号、湘办发[2014]2019号、湘财企[2009]5号、衡发[2011]13号、耒发[2011]6号、耒办发[2015]3号)、耒财发[2015]5号及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批复)等. B项目内容:省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项目.依据2015年度市人民政府对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批复,对全市2000多个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安全监管执法5000余次,人员下乡执法2万余人次,联合执法10次以上,专项整治活动5次以上.该项监管执法经费140万元从2004以来一直未予增加,而2015年预算调减支出60万元,为80万元,从2014年以来,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等的执法范围也未增加财政拨款. C项目金额48万元. (3)、项目名称: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及会议费项目,资金总额 1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
18 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安排支出12万元,具体说明内容包括: A项目立项依据:(安全生产法、湘办发[2014]19号、衡发[2011]13号、湘财企[2009]5号、耒发[2011]6号及上年度年初预算)等. B项目内容:省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标.我局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乡镇办事处年初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承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工作,统一申报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奖励. C项目金额18万元. (4)、项目名称: 安全生产违法非法举报奖励及应换治理专项项目,资金总额 3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 35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安排支出15万元,具体说明内容包括: A项目立项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办发[2015]20号、湘办发[2014]2019号、湘财企[2009]5号、衡发[2011]13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衡政办发[2011]37号)、耒办发[2015]3号)及上年度年初预算)等. B项目内容:省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标.依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衡政办发[2011]37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每发现上报一起非法生产、经营或一处重大安全隐患,经查实的按每案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该费用年初纳入安委办预算. C项目金额35万元. (5)、项目名称: 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站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总额15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 155万元,比2016年相比减少31万元.具体说明内容包括: A项目立项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办发[2015]20号、湘办发[2014]2019号、湘财企[2009]5号、衡发[2011]13号、耒发[2012]4号、耒发[2011]6号及上年度年初预算)等. B项目内容:省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标.依据中共耒阳市委市人民政府(耒发[2012]4号)、市十六届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和上年度预算.申请把31乡镇和开发区安监站建设、工作经费及示范乡镇创建经费按6万元的标准安排年初预算186万元,归口市安监局考核后调配. C项目金额155万元: 对事业单位补助拨款支出 1550,000 (6)、项目名称: 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宣传教育专项,资金总额 20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