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9-07-17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文件 杭电安〔2018〕299号 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关于110千伏天英(莫邪)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110千伏天英(莫邪)输变电工程业主项目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管理要求,公司组织验收组对110千伏天英(莫邪)输变电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建设110千伏天英(莫邪)变电站一座:主变压器2*50兆伏安及配套装置,主变户外布置;

建设110千伏同塔双回架空线路2*0.

4公里.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4月由浙江国辐环保科技中心编制完成,2014年6月9日,桐庐县环境保护局以《桐庐县环境保护局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桐环辐〔2014〕04号)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

二、工程变动情况 通过查阅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相关协议、文件,变电站实际建成站址位置,主变布置方式等与环评一致.环评阶段工程建设架空线路路径长度2*0.85公里,本工程实际建成架空线路路径长度2*0.4公里,建设架空线路路径长度较环评阶段缩短了0.45公里,原因为本工程T接线路(110千伏百江1784线)路径在本工程建设之前进行了调整,因此施工过程中对本工程线路进行了线路路径的局部优化调整,但实际建成架空线路路径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由于本工程线路总长度缩短了0.45公里,验收阶段环境保护目标不是由于线路路径变化引起,故根据《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84号)文件,本工程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均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的相关要求予以落实.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工程电磁环境检测结果表明,变电站周围及输电线路途径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测量值均符合《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也符合考核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k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即0.1mT)).噪声检测结果表明,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变电站周围及输电线路途经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相关要求已落实,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验收结论 本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相关规定,已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验收组经现场踏勘、审阅相关资料和召开验收会议并认真讨论,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主要污染物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落实运行期环境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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