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7-17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汝州市水上漂酒店二楼会议室(汝州市广成西路)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汝州市民政局 地址:汝州市朝阳路65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
电话:13782464444 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往北200米路东双创科技园内南楼四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273888919 2018年12月24日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采购人:汝州市民政局 地址:汝州市朝阳路65号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往北200米路东双创科技园内南楼四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273888919 1.1.4 项目名称 汝州市烈士陵园边坡防护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汝州市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1.3.2 工期4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需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90万元以上(含90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各一份,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网上中标公示、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6、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书面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修改与补充等书面通知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 3.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投标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3.3 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3.4.1 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元整(1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