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7-17 |
2、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706
0202 0909
0020 38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永明支行
3、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转账、网银.
4、投标人少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5、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个人转账.
6、投标保证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 3.5.2 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年,指2015年、2016年、2017年,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3 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年,指2015年1月1日起至今 3.5.5 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年,指2015年1月1日起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在规定签字的地方签字,在规定盖章的地方盖章.签字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盖章是指盖单位公章. 3.7.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并且能够正常使用);
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册装订胶粘成册,并在封面标明 正本 和 副本 标识;
投标文件书脊上写明: 项目名称 、 投标人名称 4.1.1 投标文件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加贴封条(含 密封 字样);
电子文档应单独包装,加贴封条(含 密封 字样),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4.1.2 封套上应写明内容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同开标地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月14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汝州市水上漂酒店二楼会议室(汝州市广成西路) 5.2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介绍与会人员 (4)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5)唱标;
(6)原件递交 (7)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经济、技术方面专家,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1-3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0 %或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 交纳时间及要求: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由中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 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由中标人支付,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10.2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01700.32元;
招标控制价为本项目标段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0.3 暗标 不采用 10.4 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按照合同价的0.5%扣违约金,具体处罚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10.5 投标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有关证书及资料原件,须单独列出原件清单2份,并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格式自拟. 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应准时参加并签到,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10.7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10.8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 通用合同条款 、 专用合同条款 和 技术标准和要求 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 发包人 和 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 招标人 和 投标人 进行理解. 10.11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