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17 |
电话:手机: 填表说明 1.用人单位:指依法设立、且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矿商贸领域企业的产生职业病危害且调查期间正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 2.用人单位规模: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规模分类. 部分行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工业 从业人员(X) 人X≥1000 300≤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