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17 |
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环评意见.同意该项目在东阳市江北街道轻工业园区北鹿西街216号1号楼第4层建设,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2800万支化妆品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二、做好废气治理工作.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车间安装排风扇,确保空气流通,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三、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工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污水管网,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四、做好噪声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减震垫,车间合理布局;
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
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产生,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妥善处理固废.次品、部分废气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固废有限公司收集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以上审批意见及环评报告中提及的建议和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加以落实,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治理设施须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运行. 二0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抄送:江北街道办事处、发改局、国土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 东阳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