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7 |
项目已进行了公示,经我局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环评报告的评价结论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并可作为项目环保设计和实施管理的依据.
二、同意项目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神丽路1588号实施,建设内容为年产1000套工装夹具、拉刀.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三、项目建设必须做好与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金华市区环境功能区划、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四、项目要切实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管道布设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
经格栅、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沼气净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要求,最终入市秋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五、项目须做好粉尘的治理工作.项目精磨产生的粉尘经吸风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同时加强车间的通风换气工作,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员工的影响.
六、项目员工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油烟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
七、项目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用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进行治理,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八、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场所做好防雨、防渗、防漏等工作;
金属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所有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堆放,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九、公司应切实加强环保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做好各类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稳定正常运行.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你公司必须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和治理资金.项目环保"三同时"跟踪监督管理工作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建成,环保设施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如不服本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金华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9日 抄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