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9-07-18

3、对在2013年以后形成的违法建筑,属于顶风违建,不论出于何种需要,都必须强拆.

4、对影响区域发展、区域环境的违章建筑,对治安、消防、交通等可能造成隐患的违章建筑,以及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违章建筑,必须强拆.

5、对结构简单、材料低劣具有安全隐患的临时性违章建筑,必须强拆.

(三)五赎买.事实上,因为违法建筑并不是在一夜之间建成,都是在各级基层党委、政府的 眼皮底下 ,堂而皇之地修建起来,在一般老百姓看来,这些违法建筑都是被 默许 的.因此,造成今天这样的大面积违建局面,既有业主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的主观过错,也有党委政府失察、失管的客观责任.对那些不影响人民生活生产,不存在影响环境、消防、交通,不具有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如扩建民房、厂房等),且违建的年代久远,应允许业主对部分特殊违章建筑进行赎买.既体现党委政府对违章建筑的零容忍,也体现了对违法主体的经济处罚,支付违法成本,同时也可节约资源,减少浪费.

1、履行正常报批手续,但是超出了批准面积,超出部分的违法建筑,应准许赎买.

2、对修建于2013年以前,且正在使用的生活用房,应准许赎买.

3、对利用闲置空地,在现有建筑的房前屋后建造的结构牢固、安全可靠的违法建筑,应准许赎买.

4、因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未经审批擅自违建的厂房、库房,在符合土地使用性质的情况下,应准许赎买.

5、因户主通过购买、继承等原因,超出规定最大允许生活用房面积、数量的部分,应允许赎买. 各级政府在加大拆违力度、决心及措施的同时,应实事求是地区别不同情况,防止 一刀切 ,只有这样,才能让百姓心服口服,让社会和谐稳定. 镇海区 三改一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 件 镇改拆办案复〔2018〕1号 标注类别 A 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 第70号提案的答复 宋静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 三改一拆 五区分、五强拆、五赎买 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三改一拆 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自从2013年启动以来,镇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始终把它作为全区的实事工程、发展工程和民生工程来谋划部署,五年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区 三改一拆 工作有序推进,累计完成违法建筑处置达570余万平方米. 主要表现在: 突出重点狠抓拆违攻坚.自 三改一拆 行动开展以来,我区坚持在 拆 字上下功夫,在攻坚破难上下功夫,正如您提到 五区分、五强拆 ,我们以新增违建、违法用地上的违建、影响安全的违建、涉水违建、涉及 两路两侧 违建、被投诉被督办被曝光的违建、城镇核心区域内的违建为重点逐一进行梳理,限期对账销号,拆违量逐年提升,仅2017年就处置违建166余万平方米,同比增涨30%以上,进一步提升了城乡面貌. 因地制宜推行分类处置.您所提到 赎买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中无明确描述,与其相似的仅有补办、没收等违建处置手段.我区在做到 应拆尽拆 的同时,堵疏结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 三改一拆 有关违建补办、没收等分类处置规定,多举措推进违建处置.制定了《镇海区存量违法建筑补办操作办法》,组织审管办、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规划、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现场踏勘,符合条件的尽快协助办理,有利于妥善解决我区历史遗留的存量违建.2016年至2017年,共补办47宗,补办面积达17余万平方米. 全力以赴完善长效管控.以现有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巡查体系为基础,充分结合四个平台建设及区智慧城管平台,拓展网格化管控功能,进一步提升违建巡查管控水平.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新增违法建筑长效管控机制的实施意见》,保持对新增违建的 零容忍 ,坚决杜绝 前拆后建 、 边拆边建 现象发生.2017年对100余起正在建设的新违建及时进行了拆除. 下步,全区 三改一拆 工作将以 无违建 创建为契机,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和更加务实的作风继续强势推进 三改一拆 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拆违力度.2018年,我们结合生态环境整治、行业整治等行动,梳理排摸出6个环境差、违建多的区块通过区级督办、挂牌销号等方式推进综合性整治提升.同时,以各镇街道中心城区(主要聚集区)为核心,全力开展核心区域集中拆违行动,并逐步向城乡结合部延伸,超额完成年度违建处置110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 二是继续加大补办力度.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土部门将尽可能安排土地指标,并积极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解决历史遗留的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进行使用的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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