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18 |
通过准入管理、年度审核、业绩考核、信用管理、行政处罚的手段有效规范房屋征收(搬迁)过程中的服务行为;
通过对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和考核有效提升房屋征收(搬迁)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屋征收(搬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南通市区房屋征收服务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严把房屋征收(搬迁)服务机构与评估机构的准入关
(一)房屋征收(搬迁)服务机构准入条件.
(二)房屋征收(搬迁)评估机构准入条件.
二、实行机构准入及人员上岗的年检制度.
三、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搬迁)行业秩序管理
(一)加强房屋征收(搬迁)服务机构的秩序管理.
(二)加强房屋征收(搬迁)评估机构的秩序管理.
(三)加强房屋征收(搬迁)服务和评估工作人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