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18 |
第五章 运动员和体育运动机构、公共体育运动组织者的权利和责任,及其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 业余运动员(体育活动参加者)的权利和责任 第二十四条 职业运动 第二十五条 体育活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运动员向其他体育运动机构转会 第二十七条 体育运动机构的工作人员 第二十八条 体育运动领域的职业教育活动和医疗体育领域的职业活动 第二十九条 体育运动专门人才培养 第三十条 体育运动领域的体育运动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国家科学机构和国家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专业技能的提升 第三十一条 在自愿基础上领导体育运动工作的组织者 第三十二条 体育运动机构的运动员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 第6章 体育运动领域的资源保障 第三十三条 体育保健类、运动类和体育技术类设备的建设和维护 第三十四条 进行体育运动、体育竞赛和体育运动娱乐活动时遵守安全规范,维护公民的身体健康、荣誉和尊严 第三十五条 体育产业 第三十六条 体育运动领域的课税 第三十七条 体育运动领域活动类别的授权,产品和服务的认证 第三十八条 支持体育运动机构的对外经济活动 第三十九条 在俄罗斯联邦领土境内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在体育运动领域的权利 第四十条 参与国际性体育运动机构
第七章 结束语 第四十一条 责任人员对本联邦法律的责任 第四十二条 依据本联邦法律编制规范 第四十三条 有关本联邦法律实施后某些文件失效的交待 第四十四条 本联邦法的生效
五、芬兰体育法律法规 体育法 总则 立法目的 责任和合作义务 省体育管理局 国家运动理事会 国家融资 第五条 政府对地方体育服务事业的法定拨款 第六条 地方体育机构财务 第七条 给国家和地方体育组织的国家拨款 第八条 对体育设施的国家补助 第九条 为其他体育推广目的的国家拨款 第十条 国家拨款管理局 杂项条款 第十一条 政府的津贴和补助 第十二条 参考条款 第十三条 进一步规定 体育法规 对体育组织的国家补助 有资格获得国家补助的体育组织 第二条 国家补助的批准范围 第三条 (撤销) 地方对体育的发展 第四条 省级体育管理部门的职责 国家体育委员会 第五条 国家体育委员会的任命、构成和任期 第六条 体育委员会的要求 关于国家体育委员会的其他规定 附则 第八条 (撤销) 第九条 (撤销) 法规的生效和过渡条款 第十条 法规的生效 第十一条 国家补助适格的延续性
六、蒙古体育法律法规 蒙古体育文化及运动法 总则 立法目的 体育文化及运动法律 本法概念 国家在体育文化及运动方面须执行的政策和原则 体育文化及运动的管理与体系 体育文化及运动的国家管理机构 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