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07-18 |
在2001年―2003年,国家曾三次调高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及离退休费标准,但是,郴州农行以养老统筹已移交地方社保为由,将2000年底以前退休的员工排除在外,并且将文件精神予以封锁.直至2006年四季度,我们才知道有关文件精神. 我们认为,"养老统筹移交地方"不能成为不给我们增加退休费的理由.因为: 其一,国家有关调资文件明确说的是增加"离退休费",而不是"养老金";
事实上,在这三次调资工作中,社保也没有给我们增加养老金.因此,国家规定调高的离退休费应该由郴州农行给我们增加. 其二,2000年底以前退休员工与2000年底以后退休员工的养老统筹同样都移交地方了,那么,2000年底前、后退休的员工应该同等享有增加退休费的权利. 其三,这三次调资,是调高工资和离退休费标准,而非工资晋级.我们与在职及其它时段离退休的员工一样,同在一个经济、物价水平下生活,郴州农行在职、离休以及2000年底以后退休员工的工资和离退休费标准都提高了,唯独将我们排除在外,是毫无道理的,我们的退休费同样应该提高. 郴州农行2000年底以前退休的员工有300多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年多来,我们多次向郴州及上级农行反映,但是始终得不到合理的答复.我们之中大多数是新中国建立初期参加工作的,在职期间工作条件差、要求高,但是工资待遇很低,到退休时每月养老金不足千元,仅够温饱.在改革成果日趋丰硕之时,我们却不能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这种机遇不均等的历史欠债尚没有补偿我们,郴州农行又欠下我们新债.我们恳请上级领导主持公道,责成郴州农行按照政策规定给我们增加退休费. 此致 敬礼 郴州市分行机关退休干部:谭绍平、曹国瑞、樊彬 廖云柳、谭正华、李孔翔 张绮秋、谢功植、罗方元 邓成一 2008年4月6日 联系
电话:0735―2885704 附:文件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