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18 |
(二)企业按照《办法》及本《通知》的相关规定,报送进口贴息资金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提供的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分别报送省财政厅1份、省商务厅2份,同时报送《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和《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的电子版.
(三)各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商务、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作,共同做好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并按照《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确保进口贴息政策的公平、公正和规范性,审核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审核企业提交的复印件材料时,需核对材料的原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企业.
2、对 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 ,应按照《目录》列明的商品名称、商品编码和技术参数逐项判定;
未列明商品编码的,按商品名称和商品功能判定;
成套设备分散报关的,申报产品应为成套设备的组成部分;
对 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 项下进口的设备和零部件,申报产品应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所附的进口设备清单,且属于《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认定的免税进口产品;
因关税为零无法获得免税证明的,核实产品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
资源性产品、原材料 按照海关税则号进行核定,有含量要求的,按含量审核.
(四)各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商务局报送的《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附件1)和《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附件2),必须与本通知所附EXCEL表格样式严格一致,以方便省里集中将企业申报数据录入进口贴息资金申报系统(
网址:ZXZJ.MOFCOM.GOV.CN).
三、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机电和科技处: (进口重要装备) 联系人:齐春光 联系
电话:0531-89013803 (进口先进技术) 联系人:林艳B 联系
电话:0531-89013309 省商务厅外贸处:(进口资源性产品和原材料) 联系人:王婵联系
电话:0531-89013703 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人:苏琳联系
电话:0531-82669771 附件:1.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 2.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 3.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汇总表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4年3月25日 附件1 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 申请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注册地 省市企业性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1、申请人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 页;
2、申请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
3、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5、申请人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申请企业盖章: 日期:年月日开户银行账户账号 开户银行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行地址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移动电话 联系传真 说明:
1、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必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
2、若由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