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8 |
6、报告评审、修改后终稿、报告存档,根据甲方需求,预计印刷30套;
7、普查员、普查办公室人员、指导员、第三方技术人员入户调查阶段劳务费;
8、完成普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C包 期限为3个月(完成阶段性工作直至普查工作结束)
1、贯穿于整个污染源普查过程,对普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
2、相应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各组开展现场质量评估,答疑并听取修改建议和意见;
3、根据评估专家要求,对普查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向普查办提交普查成果,根据上级普查办评估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最终成果;
4、质量评估阶段的宣传、培训、普查办公室及普查人员相关用品购置等工作;
5、普查办公室人员、指导员、第三方技术人员质量评估阶段劳务费;
6、完成普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标的执行标准 普查对象为开发区辖区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对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 类重点行业15 个类别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放射性污染源调查. 对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中的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进行登记调查. (2)生活污染源.普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统称生活源锅炉),城区、镇区的市政入河(湖、库)排污口,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3)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其中: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以其他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位.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处置厂包括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包括医疗废物焚烧厂、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厂、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厂、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厂等. 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4)移动源.普查对象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其中,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飞机、船舶、铁路内燃机车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5)农业污染源普查由农业、畜牧部门单独开展.
(二)普查内容
1、工业污染源. 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铬、砷.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 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工业企业建设和使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情况. 稀土等15 类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