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18
包大气办〔2018〕1号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的通知》(合天指办〔2018〕2号)要求和《包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响应启动程序,现决定启动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Ⅲ级)和Ⅲ级响应措施.

根据《包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请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及区直相关部门按照以下职责落实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1、建议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

2、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减少室外施工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防护.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

二、建议性措施 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

三、强制性措施

1、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

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增加4次/日);

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爆破和建(构)筑物拆除作业;

禁止施工现场沥青熔化作业;

禁止现场灰土拌和作业;

加强混凝土(沥青)搅拌站的扬尘监管.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重点局,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

2、严查无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违规上路行驶,禁止物料、土石方(含绿化等非渣土形式土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除天然气、电力等新能源汽车外)等重型货运柴油车上路行驶. 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环保局、公安包河分局.

3、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机械化道路清扫,增加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增加4次/日),尽量减少人工清扫.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

4、严禁农作物秸秆、生产垃圾、城市清扫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杂草等的露天焚烧;

禁止施工现场沥青熔化作业;

禁止露天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 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务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

5、全区重点排污单位通过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所有废气不能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责令停产.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经促局,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

6、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经促局、区住建局,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

7、从严查处市区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责任单位:公安包河分局、区安监局. 合肥市包河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