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9-07-18 |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询为准),须附查询结果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和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年龄不超过60岁的在职人员;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须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
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7年3月~2017年8月)期间任一连续三个月均可的养老保险证明;
3.7 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项目负责人(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3.8 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2014年9月~2017年8月)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的合同履约纠纷;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9.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9.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9.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佰贰拾万元整($3200000 元),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总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 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