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23 |
四、项目通过拍卖获得地块原企业佛山市三水贝斯佳皮革有限公司的排污总量指标:V0Cs为0.63吨/年,二氧化硫为3.88吨/年,氮氧化物为0.02吨/年,核定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为0.83吨/年,根据《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试行办法》(佛府办〔2016〕63号),本批复中核定的需要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其新增的排污总量指标数量按本批复意见确定.核定项目新增V0Cs排放量为0.727吨/年,由大塘镇负责调拨;
项目废水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大塘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中.
五、项目主要产污工序(发泡印刷、上糊热炼压延、表面处理工序和导热油炉)及主要治理设施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并与我局在线监控平台联网.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工程超过
5 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并具备试生产(运行)条件后,你公司须向我局进行排污申报登记,领取排污许可证或登记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运行),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26日 抄送: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发改统计),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塘镇,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