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09-22 |
依据各地的《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加快推动LNG应急储备调峰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
加快 气化聊城 工程及管道天然气 镇镇通 建设进度,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有序推动 村村通 建设,进一步提高管道天然气普及率,促进全市燃气行业持续快速发展.
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做好《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宣贯实行工作
(一)《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宣贯实施工作.认真组织本辖区内所属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相关单位,扎实做好《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确保学习宣贯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促进全市燃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燃气主管部门,结合本县(市、区)管理实际,积极会同本级财政、质监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本县(市、区)的《液化石油气报废气瓶补助办法和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确保《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二、大力推动 气化聊城 工程及管道天然气 镇镇通 建设工作 按照市政府 气化聊城 重点工作部署和要求,依照本县(市、区)的《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及《聊城规划区燃气燃气发展规划》(2012―2020),大力推动 气化聊城 工程建设,加快天然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向乡镇(街道)和农村的铺设进度,力争2018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 气化聊城 工程及管道天然气 镇镇通 的目标任务,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积极推动 村村通 管网建设和用户发展,确保2018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驻地用上管道天然气,进一步提高管道天然气的普及率.
三、认真做好燃气行业发展和安全管理工作
(一)认真做好《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修编和实施工作.结合各县(市、区)实际,依据本县(市、区)的城市总体规划,积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修订各地的《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要求,统筹编制LNG应急储备调峰设施规划和各类燃气场站规划、燃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规划并严格实施,切实增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的约束力,确保城全市镇燃气行业依法建设和健康有序发展.
(二)部署开展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隐患 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 活动.一是为确保2018年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期间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运行和稳定供应,及时制定各级《上合组织峰会期间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整治效果,以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整治活动为重点,精准发力,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隐患,彻底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为上合组织峰会在青岛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环境.二是按照 属地管理 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强化隐患治理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市燃气行业安全和持续健康发展.
(三)认真做好燃气法规和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工作.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深入居民用户、街道、社区、广场等,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燃气安全使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燃气用户正确使用燃气、科学预防事故的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2018年重点开展好以下三个阶段的宣传普及活动:
1、做好4月份 全国普法日 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所属燃气经营企业,大力宣传普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规知识.
2、做好6月份 全国安全生产月 期间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所属企业制做安全生产月宣标语、燃气事故典型案例展版、印制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材料,深入街道、社区、居民小区、人民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广泛宣传,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月 燃气安全大检查活动.
3、做好11月份冬季燃气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所属企业认真开展 冬季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活动 ,扎实做好冬季户内的 入户安检 和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普及.
(四)认真做好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1、举办一期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燃气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市城市管理局拟于上半年组织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燃气主管部门管理科室主要负责人、从事经营许可管理工作人员,举办一期 燃气经营许可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 和安全生产 两个体系 建设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业监管能力.
2、做好燃气从业人员培训.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内各类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各类从业人员,采取分期、分批轮训的方式,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市燃气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为燃气行业的安全运营提供人才支持.
(五)认真做好全市燃气经营许可年度检查工作.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山东省实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细则》(鲁建发[2001]60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年检要求,从7月开始9月底结束,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市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年度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燃气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年检的程序、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度燃气经营许可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年度检查各项工作,并按照规定时限及时上报 年度检查合格企业名录 和年检工作总结.届时,市城管局对各县(市、区)开展2018年度经营许可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年检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六)认真做好新、改、扩建燃气项目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国家现行的城镇燃气标准规范、审批程序、项目审查等规定,依据本县(市、区)的《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及《聊城规划区燃气燃气发展规划》(2012―2020)、《聊城市CNG、LNG专项规划》(2012―2020),认真做好新、改、扩建天然气门站、调压站、CNG(LNG)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站建设,加强工程安全和施工质量监管,确保依法建设、规范经营.同时,认真督导本县(市、区)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加快老旧天然气管道的更新、改造步伐,确保天然气输送管网的安全运行和稳定供应.
(七)督促做好LNG应急储备调峰设施建设工作.按照省、市关于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依据本县(市)的《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和《聊城市规划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聊城市CNG、LNG专项规划》及有关《应急储备调峰设施专项规划》,大力推动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推动LNG应急储备调峰设施建设,确保冬季天然气稳定供应,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
(八)抓好燃气行业安全生产 两个体系 建设.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聊政办字[2016]36号)和市安委会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16]16号)部署和要求,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燃气主管部门,要在2017年度省、市、县三级标杆燃气企业建设的基础上,按照燃气经营企业的不同类别,大力推动安全生产 两个体系 建设(即: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市城市管理局将适时组织召开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 两个体系 建设文本及经验做法观摩推进会,力争6月底前全市管道燃气企业和CNG、LNG加气站企业,全部完成文本编制工作;
10月底前液化石油气站全部完成,进一步提高全市燃气行业的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
四、认真做好年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山东省燃气安全检查监督办法》(鲁建规范[2016]2号)规定,采取 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部门抓督办 的要求,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燃气主管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并抽调燃气安全生产专家,对所属燃气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着重加强:对燃气场站、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操作规程 镇镇通 管道、 煤改气 管道设施设备等环节安全隐患的督导检查,从源头上防止和避免各类隐患事故的发生.2018年,市城市管理局将重点开展以下督查检查活动:
(一)拟于4月份,对《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宣贯工作、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和管道天然气 镇镇通 、 煤改气 工程,进行专项督查检查. 重点检查:一是检查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学习宣贯《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的工作部署情况、专门燃气管理内设机构设置情况、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二是检查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2018年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
三是抽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 自查自改 等情况.四是检查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与上游气源单位签订的《2018―2019年度的气源供应计划》情况、气源供应落实情况和应急储备调峰设施建设计划情况.五是抽查各县(市、区) 气化聊城 工程及管道天然气 镇镇通 建设进度情况及完成情况.六是抽查2017年度 煤改气 燃气管道、居民户内的燃气取暖设施安装、安全使用等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改造)、日常维护维修的进展情况.
(二)拟于6月份,对2018年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液化石油气站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 重点检查:一是检查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隐患排查情况、整改落实台账建立情况;
二是检查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对1月份以来液化石油气站无证经营、倒灌倒气等违规行为的检查情况和处理情况(包括:查处起数、违规性质、处理情况等);
三是抽查燃气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自查自改情况、 入户安检 落实情况、整改落实台账建立情况.
(三)拟于9月份,对全市开展2018年度经营许可年度检查及CNG、LNG加气站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 重点检查:一是检查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燃气经营许可审查审批、许可证颁发、许可审批备案管理等相关材料,以及备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二是抽查燃气经营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培训、继续教育、持证上岗的情况;
三是检查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对1月份以来CNG、LNG加气站违规建设、无证经营等违规行为的检查情况和处理情况(包括:查处起数、违规性质、处理情况等);
四是检查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重特大燃气应急事故预案》的制定情况;
五是抽查燃气经营企业,《抢险抢修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情况、抢险抢修队伍建设情况、门站(调压站)管理情况、燃气管道及设施设备维护情况.
(四)拟于11月份,对冬季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和应急储备调峰设施、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 重点检查:一是检查各县(市、区)应急储备调峰设施建设、气源供应计划、冬季天然气应急保供方案等工作落实情况;
二是检查天然气门站、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及维护管理情况;
三是抽查燃气经营企业对冬季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部署情况、 入户安检 情况及台账(包括:城市居民用户、农村 煤改气 用户、重要工商业用户).四是检查政府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应急抢险抢修演练活动的情况(含农村 煤改气 用户)等.
五、积极稳妥地做好 煤改气 改造工作 积极督促本辖区内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扎实做好与上游气源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签实2018―2019年度的天然气供用协议.同时,严格落实国家现行的城镇燃气标准、规范,加强 煤改气 改造工程建设与管理,强化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管,加大对农村 煤改气 用户燃气法规和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确保 煤改气 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设备、燃气燃烧器具的安全运行和稳定供应.
六、政务公开工作 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燃气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重点做好本辖区内 燃气经营许可企业名录 的公开工作,及时将本县(市、区)域内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供应站)许可证》的企业名录,在本部门(单位)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开. 市城市管理局.依据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燃气主管部门备案上报的,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录进行汇总,及时在市城管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开.
七、年度应急演练工作 要有计划地组织所属管道天然气、CNG汽车加气站、LNG汽车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站,积极开展相关科目的抢险抢修综合演练活动,加强对企业的应急抢险抢修车辆、装备、物资、机具等配备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增强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意识,确保关键时刻能拉得出、用得上,不断提高各级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的组织指挥、应急抢险、现场处置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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