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9-22
关于新安县铁门镇 原党委书记王新营同志离任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结果 (二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第五条和中共新安县委组织部新组审〔2017〕1号文件要求,我局组成审计组,自2017年10月19日至2018年3月25日,对新安县铁门镇原党委书记王新营同志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新安县铁门镇党委政府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新安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铁门镇位于新安县城西15公里,地处新安、渑池、宜阳三县交界处,总面积120.5平方公里,镇辖34个行政村,383个自然村,总人口9.74万人. 镇政府机关内部设三办、二所、四中心,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劳动事务保障所、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发展建设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核定编制78名.截至目前,在职职工7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工勤人员3名),事业编制40人. 财务核算实行镇财县管的核算办法,收支通过县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办理.

(二)被审计领导基本情况 王新营,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2015年9月任铁门镇党委书记,负责党委全面工作,2017年2月调离.

(三)审计实施情况 根据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和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我们对王新营同志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按照经济责任审计要求,我们积极做好审前准备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实施过程中,王新营同志写出了任期经济责任述职报告;

围绕王新营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镇政府惠民实事、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重大经济事项执行情况等开展了审计工作.

二、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评价

(一)主要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2015年目标:财政收入完成4895万元;

生产总值增长9%;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 2015年财政收入完成489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生产总值实际完成338655万元,同比增长9.5%;

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137379万元,同比增长21%;

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达到11584元,同比增长10%. 2016年目标:财政收入增长10%;

生产总值增长10%;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 2016年财政收入完成429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80%;

生产总值实际完成352365万元,同比增长4%;

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183931万元,同比增长34%;

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达到12835元,同比增长11%.

(二)部门有关事业发展情况 在王新营同志任期内,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加强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使铁门镇的整体面貌有了一定的改观.

(三)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2015年9-12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5年9-12月铁门镇账面总收入 1878.2万元,(含总务、预算外、专项资金、村级经费、家电下乡、财政所、民政所、计生站、一中基建,下同)其中:拨入经费1818.2万元,其他收入60万元. 2015年9-12月账面总支出共计1782万元,其中:拨出经费47.4万元,经费支出1734.6万元.

2、2016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6年铁门镇账面总收入6430万元,其中:拨入经费5488万元,其他收入942万元. 2016年账面总支出共计5895万元.其中:拨出经费1226万元,经费支出4669万元.

(四) 三公经费 管理使用情况 2015年9-12月公务接待费1.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2.1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15.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9.7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1-2月公务接待费0.6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3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五)债权债务及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债权:王新营同志任职前(2015年8月底,下同)债权总额为3268.5万元,全部为其他应收款.王新营同志离任时(2017年2月底,下同)债权总额为3687.6万元,全部为其他应收款.任期内债权增加419.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付污水厂、洛玻矿山路等工程款. 债务:王新营同志任职前债务总额为4892.9万元,全部为其他应付款.王新营同志离任时债务总额为6124.3万元,全部为其他应付款.任期内债务增加1231.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暂存省庄村土地补偿款及前期工程欠款挂账等. 固定资产:王新营同志任职前固定资产总额为467.3万元,王新营同志离任时为566.7万元,任期内增加99.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便民服务中心办公用具及镇政府会议室办公家具更换. 审计结果表明:王新营同志任职期间,团结和带领全镇干部职工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中心,紧扣富民强镇目标,结合铁门镇实际,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从严控制各项支出,强化招商引资,调整产业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呈现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该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性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基本上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规定,有关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较好.此次审计通过查看党政联席会议记录等资料未发现有国有资产流失及经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审计中,从账面上未发现王新营同志任职期间个人有经济方面的问题,未发现个人有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决策制定及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 三重一大 政策执行不到位.经查看铁门镇党政联席会议记录,除日常工作、重大项目建设、干部任免有记录以外,在重大问题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会议记录中无相关记载.不符合中共洛阳市委《关于实施 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洛发〔2008〕46号)第一条

(一)款 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及第二条

(二)款 三重一大决策范围 规定.

2、新增政府债务2000000元.2016年铁门镇政府从县发达公司借款4000000元,当年归还2000000元.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九条 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或者举办经济实体.对于未与行政单位脱钩的经济实体,行政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举借债务,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

3、未公开招标列支工程款5502357.90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及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之规定.根据以上规定,要求在今后的工程支出中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套取上级财政资金20580元.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铁门敬老院用王军(锅炉工)、仝红平(锅炉工)、张建水(分散供养五保户)三人之名顶替敬老院工作人员,领取由县民政局拨付的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20580元.后用于支付敬老院工作人员张建中、雷春坡、张霞子、李凤芹、李素霞、张桂平等11人工资.不符合《河南省专项拨款管理办法》(豫财[2009]19号)第十一条 应按规定的专项拨款用途、对象,及时向下分配,不得挤占挪用,不得任意改变和扩大使用范围,不得随意变更预........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