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9-23 |
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4.4至2019.4.15.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
电话: 024-29829979 024-29829979(传真) 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沈阳市蓝皓洗涤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环苏家屯审字[2019]026号2019/4/4 关于沈阳市蓝皓洗涤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阳市蓝皓洗涤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沈阳市蓝皓洗涤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沈阳市蓝皓洗涤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西苏堡村5组48号,本项目投资210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3000m2,租用配套厂房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2000m2,主要经营范围为洗涤服务、酒店用品租赁、洗涤用品销售,投产后年洗涤衣物6000吨.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分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应重点落实以下环保措施:
1、废水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落实.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锅炉排水及反冲洗废水与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委托附近农民清掏,用于生物堆肥.洗涤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清洗工序.
2、废气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落实.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燃气锅炉运行时排放的烟尘、SO
2、NOX,尾气通过8m高烟囱排放,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
3、噪声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落实.通过隔声、减震、封闭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落实.本项目运营期洗涤包装物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及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废离子交换树脂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三、本项目用水依托厂区自备井供给,供暖由2台4t/h燃气锅炉(1用1备)提供.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时,你单位须重新向具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你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如有信访投诉,立即停止一切生产行为,待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等送沈阳市环保局苏家屯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环保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