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9-2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

1.2 招标人 名称: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演溪路491-1号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0575―86935227 电子邮件: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昌县鼓山新村53-1幢6号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575―86252333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新昌县2018年旧住宅小区环境改造工程―龙凤山庄 1.1.5 建设地点 龙凤山庄 1.2.1 资金来源 自筹与财政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新昌县2018年旧住宅小区环境改造工程―龙凤山庄: 本项目主要对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及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其中:小区内路面改造约4015O;

绿化带硬化约594O;

绿化带侧石挖除新建约108m;

地下室入口通道顶板232O(做防水);

新建地下室入口雨棚2座;

新建de225-de400雨水管道约870m;

新建de315污水管道约863m;

新建化粪池2座.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类 专业 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 / 1.11 分包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 1.12 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3月27 日15时0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48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48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票、电汇、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 递交方式: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已委托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付. 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031801898000009;

注:需通过基本账户缴纳,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则不须另行缴纳.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予以退还(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

2、投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应同时计取利息,否则视为放弃利息.

(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6.3条规定修正标价;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3、投标单位递送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出现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没收保证金情形的.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或盖章.由交易员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等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人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一份电子投标光盘.

2、中标候选人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当按照招标人要求另行提供若干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副本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3册,分别为: 投标函,包括

111 至120 的内容 商务标,包括

121 至144 的内容 资格审查标,包括

145 至160 的内容 每册采用 单独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另电子投标光盘部分单独密封,并与正本封在一起.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密封包装,所有正本一个封套,所有副本一个封套,然后用外包封套将正、副本封在一起,正、副本套与外包封套均要求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演溪路491-1号 招标人名称: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新昌县2018年旧住宅小区环境改造工程―龙凤山庄 投标文件在 2018年_

3 月27 日15 时00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室(新昌大道东路668号四楼,客运东站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3月27日15:00开标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一) 5.2 开标程序 5.2.3.3招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接受情况,校点参加本次开标会的投标人.点到的投标人须按5.2.1.2规定向招标人送验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交易员及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情况,并由公证员宣布校验情况,招标人做好相关记录;

5.2.3.4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经济技术类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县公管办提供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 评标程序及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否决其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第3.7.

5、4.1.1条规定进行装订的;

2、授权委托人非交易员的,或投标人交易员、项目经理未按5.2.1.2规定携带证件参加开标会的,或参加开标会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的;

3、有关内容未按有关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或盖章的;

由交易员签字或盖章,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 授权委托书 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不符合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7、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报价区间;

9、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商务标中的投标总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三者表述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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