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10-0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丈八北路甲醇加注站项目 建设单位 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康华 联系人 吴昌隆 通讯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2号4层 联系电话

18710840869 传真 ― 邮政编码

710075 建设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与昆明路十字西南角 立项审批部门 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码 2019-610113-52-03-013596 建设性质 新建 √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机动车燃油零售F5265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423.39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95.72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8.39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10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 项目由来 2018年3月,西安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西安吉利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项目有关问题.会议上确定原则同意两年内更新10000辆吉利甲醇出租汽车的总量,统筹考虑加注站的建设方式,完善西安市推广应用吉利甲醇出租汽车实施方案.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会议精神,于2018年3月拟定了《西安市推广应用吉利甲醇出租汽车实施方案》,采用置换和指标奖励结合的方式,于2019年底完成10000辆吉利甲醇出租汽车的总量;

要求西安城投集团结合吉利甲醇出租汽车的推广进度,于2019年6月前完成20座甲醇加注站的建设任务.2018年4月通过了《西安市推广应用吉利甲醇出租汽车实施方案》. 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CNG公司,目前为西安城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西安城投集团委托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西安市城区建设26座甲醇加注站. 目前西安市境内已建成20座甲醇加注站,均为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其中17座已经试运行;

截止2019年3月,西安市已经投入3500辆甲醇出租车,并计划在2019年5月底完成10000辆甲醇出租车的更新,现有甲醇加注站数量不能满足全市甲醇燃料气出燃料供应的需求.为了配合西安市吉利甲醇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保证甲醇燃料的稳定供应,及推进西安市甲醇加注站的建设和清洁能源汽车的发展,建设甲醇加注站已成为当务之急. 基于以上背景,西安城投集团委托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西安市城区共计建设26座甲醇加注站,本项目为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6座甲醇加注站建设任务之一,将现有丈八北路加气站改造为三级加油(M100甲醇)加气合建站.本次环评于2019年4月1日进行了现场勘查,勘察期间项目场地未动工. 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丈八北路甲醇加注站 已于2019年4月3日通过了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丈八北路甲醇加注站》的备案确认,项目代码为2019-610113-52-03-013596.根据备案:该站用地面积约11.13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30m3甲醇储罐2台,甲醇加注机6台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由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接收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详细的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在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丈八北路甲醇加注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2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机动车燃料零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本项目已取得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丈八北路甲醇加注站备案确认书》(2019-610113-52-03-013596),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工信厅节[2015]129号)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版)》(GB50156-2012)要求相符性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版)》(GB50156-2012)中表3.0.14加油与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甲醇罐容积计入油罐总容积,则本项目改建完成后,设30m3甲醇储罐2座,折算后的总罐容积为60m3,单罐容积最大为30m3,总罐容积≤90m3,单罐容积≤30m3;

保留CNG储气井4口,总容积为8m3,为三级加油(M100甲醇)加气合建站.根据下表1-1知,本项目建设符合《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工信厅节[2015]129号)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版)》(GB50156-2012)要求. 表1-1 加油站建设原则符合性分析 序号 规范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1 除甲醇燃料橇装式加注装置外,甲醇燃料加注站可与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LPG)加气站、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和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联合建站,并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规定. 本项目未建设甲醇燃料橇装式加注装置,为三级加注与压缩天然气(CNG)加气合建站 符合

2 甲醇燃料加注站应设卸料气相回收系统和加注气相回收系统,气相回收系统设计应当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6.3条规定要求. 项目设计有卸料气相回收系统和加注气相回收系统 符合

3 甲醇燃料加注站的设备、设施(包括储罐、加注机、管道、密封材料等)应选用适用甲醇燃料的材质.金属材料宜选用碳钢、不锈钢,不宜使用铝及铝合金、镀锌材料等;

非金属材料宜选用氢化丁腈橡胶、氯丁橡胶、氟橡胶、缩醛树脂、尼龙、聚丙烯、聚四氟乙烯等材料,不宜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等接触甲醇燃料溶胀严重的材料. 项目规划设计甲醇通气管道、卸甲醇管道、甲醇加注管道及甲醇回收管道管材均选用06Gr19Ni10不锈钢 符合

4 甲醇燃料加注站应设置洗眼器,配备护目镜、耐腐蚀手套等安全应急防护装具. 项目规划在现有辅助房东侧新增一台洗眼器,配备有护目镜、耐腐蚀手套等安全应急防护装具. 符合

5 站址选择 甲醇燃料加注站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通风良好的地方. 本项目为在现有的二级加气站最终改建为三级加油(M100甲醇)加气合建站项目,符合城乡规划,位于雁塔区丈八北路与昆明路十字西南角,交通便利 符合

6 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设一级甲醇燃料加注站. 为三级站,不是一级站 符合

7 甲醇燃料加注站的甲醇储罐、甲醇加注机、通气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4.0.4条规定. 详见表2 符合

8 甲醇储罐如果采用双层设计,内罐应为钢制储罐,其他部分的设计、制作与现场安装应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6.1条规定执行. 甲醇储罐为双层罐(内罐:304不锈钢,外罐: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符合

9 除甲醇燃料橇装式加注装置所配置的防火防爆甲醇储罐外,甲醇燃料加注站的甲醇储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埋地,未设在室内,项目区无地下室 符合

10 甲醇燃料储罐的防渗处理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规定执行. 设计为双层储罐,双层管道 符合

11 甲醇储罐应设置卸料防满溢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就近作业点设置,卸料达到罐容量90%时高液位报警,达到罐容量95%时应自动停止进料. 针对储罐防满溢,设有1台甲醇液位监控仪、2台磁致伸缩液位计 符合 (3)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与昆明路十字西南角.项目区域地势平坦,车流量大.所在区域位于主城区,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范畴,能够保证加油甲醇加注站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扩建甲醇加注配套建设三级甲醇气体回收+甲醇处置装置设施,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项目建成投产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原有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的功能. 根据表1-1中站址选择内容和可研报告(表1-2),本项目选址及站内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均符合《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工信厅节[2015]129号)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要求. 表1-2 站内甲醇加注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工艺设施 甲醇储罐 甲醇加注机 通气管口 东侧 丈八北路(主干路) 5.5/58.3 5/48.0 5/60.4 南侧 华润万家超市 (一类保护物) 11/35.5 11/35.7 11/34.3 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住宅小区(二类保护物) 8.5/103.7 8.5/115.7 8.5/103.4 西侧 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住宅小区(二类保护物) 8.5/99.3 8.5/112.0 8.5/99.6 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办公楼 (三类保护区) 7/116.1 7/128.6 7/119.5 中石油三级加油站汽油、柴油储罐 (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单罐容积不大于50m3 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10.5/36 10.5/46 10.5/36.3 北侧 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门房 (三类保护物) 7/19.6 7/24.2 7/35.1 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办公楼 (三类保护区) 7/37.9 7/43.5 7/52.5 临时建筑 (三类保护区) 7/74.3 7/86.5 7/79.9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合理. (4)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根据可研提供资料(表1-3),本项目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2012(2014年版)要求. 表1-3 站内甲醇加注系统工艺设备设施的防火间距(m) 设施名称 甲醇储罐 通气管管口 卸甲醇口 甲醇加注机 甲醇储罐 0.5/0.5 ― ― ― 通气管管口 ― ― ― ― 卸甲醇口 ― ― 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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