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10-06 |
拟定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
(三)负责全县绿化造林工作.
(四)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
(七)负责林业(含木材经营加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监督林业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负责所属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在植树造林、森林管护、林木采伐、林区建设等作业生产中的安全管理.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九)其他公共管理与服务
(十)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边界
(一)禁种铲毒工作.县公安局负责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查处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组织协调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山区林地禁种铲毒工作.县农业局负责农村地区禁种铲毒工作.
(二)殡葬管理.县民政局负责加强殡葬法规政策宣传,强化殡葬执法监督.县公安局负责打击阻碍殡葬执法行为和非法运尸车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法查处乱埋乱葬和乱占用土地的行为.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加强对殡葬服务市场价格的指导和监管,依法查处殡葬服务乱收费行为,并将殡葬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财政局负责加大对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所需经费投入.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殡葬行为进行查处.县林业局负责对自建墓地和殡葬服务机构的滥占林地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各医疗机构太平间监管,禁止在太平间从事治丧活动,及时与殡仪馆等正规殡葬服务机构联系办好遗体交接,防止遗体回流农村,进行 二次装棺 .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违规占用城市道路、园林绿地的殡葬活动.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民政部门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丧葬迷信用品的行为.
(三)出售、收购、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县林业局负责对出售、收购、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审核审批.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四)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管理.县林业局指导认定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资格,负责发放《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进行管理.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导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登记注册并依法实施工商监管.县畜牧兽医局指导对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防疫监督工作.
(五)动物疫病防控县畜牧兽医局 牵头负责动物防疫工作,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县水务局 负责对水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组织对相关职业人群进行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监测.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做好人的疫病防治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依法查处在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期间,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行为.县民政局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做好疫区群众救济工作.县商务局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做好肉食品供应、职责范围内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所需的生活物资紧急调度等工作.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清理违法弃置在城镇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水域等公共区域的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并实施无害化处理.
(六)不动产登记管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政策;
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
协同县国土资源局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县农业局、水务局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指导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下同)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为与中央部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衔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县农业局、水务局会同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协同县国土资源局指导林权登记工作. 表2 序号
1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林木采伐许可 责任主体 行政许可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林木采伐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主要包括采伐申请、采伐限额、采伐设计、更新措施、权属证明材料等法定材料);
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对林木采伐工作的监管力度,履行监督责任.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问责依据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绿化条例》、《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28)36295129 序号
2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种子生产许可 责任主体 行政许可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种子生产许可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