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9-10-09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耗材试剂服务 项目编号:徐采公(2019)JSZJ031 采购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17

第四章 评标标准

25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7

第六章 采购需求

42

第七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109 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耗材试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遵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共分七章: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评标标准;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采购需求;

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耗材试剂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一)项目名称:耗材试剂服务.

(二)项目编号:徐采公(2019)JSZJ031.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开标之前,请在 徐州政府采购网 (

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上自行下载.

(二)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四、投标有关信息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二)开标时间:2019年6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三)开标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七开标室(341开标室)

五、采购人

(一)名称: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地址:徐州市商聚路

(三)联系方法:0516-67022590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

电话:0516-67022590

六、采购代理机构

(一)名称: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积翠新村5号楼.

(三)联系方法:0516-82025659;

邮编:221009.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赵茜茜;

联系

电话:0516-8202565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采购人.采购人即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政府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以下简称 货物服务 )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三)采购人在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贯彻落实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应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五)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参加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 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能够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

(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二、招标

(八)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评标标准;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采购需求;

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九)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现场考察以本文件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3.开标前答疑会以本文件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三、投标

(十)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本文件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 (十二)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本文件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本文件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所提要求为准. (十三)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1.投标函和价格表的要求见本章(十二)、(十三),格式见本文件

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2.商务条件以本文件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本文件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 (十四)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 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十五)投标货币.以本文件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 (十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按本文件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相关要求执行. 2.投标人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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