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29
目录 1.

前言 -

3 - 1.1建设项目背景 -

3 - 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

3 - 1.3建设项目特点 -

4 - 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

4 - 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

5 - 1.6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

5 - 2.总论 -

7 - 2.1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 -

7 - 2.2评价依据 -

9 - 2.3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

13 - 2.4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

17 - 2.5评价时段 -

21 - 2.6评价工作内容及重点 -

21 - 2.7污染控制与保护环境的目标 -

22 - 2.8污染因子筛选

24 2.9评价工作程序

24 3.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26 3.1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简介

26 3.2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32 3.3原有矿井项目概况

32 3.4改扩建工程概况

36 3.5污染源分析

51 3.6 以新带老 措施及 三本帐 分析

56 3.7退役期(闭矿)污染物排放

57 3.8总量控制

58 3.11清洁生产简要分析

59 4.矿区环境概况

65 4.1自然环境概况

65 4.2生态环境现状

69 4.5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82 4.4水环境质量现状

87 4.6声环境质量现状

89 5.环境影响分析

91 5.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91 5.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07 5.3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115 5.4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评价

117 5.5声环境影响评价 -

124 - 5.6固废影响分析 -

129 - 5.7环境风险分析 -

131 - 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

144 - 6.1生态保护措施 -

144 - 6.2地表水保护措施 -

146 - 6.3地下水保护措施 -

146 - 6.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147 - 6.5固废处置措施 -

148 - 6.6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

150 - 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152 - 7.1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分析 -

152 - 7.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及评价 -

154 - 7.3 环境经济效益综合评述 -

155 -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156 - 8.1环境管理计划 -

156 - 8.2环境监测计划 -

158 - 8.3竣工验收 -

158 - 9.评价结论与建议 -

161 - 9.1结论 -

161 - 9.2建议 -

165 - 1.前言 1.1建设项目背景 伊北煤矿是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2*135MW+1*55MW)、霍城恒辉淀粉有限公司配套煤矿项目.主体项目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48.65亿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硫氰酸红霉素4800t,年产头孢系列中间体9000t,年均销售收入71.45亿元,可解决当地就业人员约4500人,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12年10月投产. 随着伊犁周边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煤电、煤化工项目开工、建设,将拉动地区煤炭资源的需求.该煤矿的开发,可解决当地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拉动该地区能源市场的需求,带动该地区其它行业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民族团结和兴边富民战略方针的实施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20Mt/a.实行集中开采,提高资源回收率,同时实施废弃物利用,对矿井排水及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后循环利用,通过以上措施,既有利于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又有利于保护环境. 本矿井的建设,一方面实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另一方面,伊北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可发挥技术、管理和融资优势,建设采、掘、运等环节机械化程度高,安全生产监测、监控设施完善的大型矿井,有较强的抗灾害能力. 为配合建设项目的准备工作,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伊犁伊北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委托,依据内蒙古矿产实验研究所2014年10月提交的《伊犁伊北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勘查区煤炭勘探报告》,开展了伊犁伊北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伊北煤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年6月,伊犁伊北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见附件).评价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工作程序,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区现场实地踏勘、开展现状监测、收集资料及其他支撑性文件资料,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根据环境各要素的评价等级及其相应评价等级的要求对各要素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提出环境可行的评价结论,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伊犁伊北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伊北煤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3建设项目特点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点为无组织大气污染物和锅炉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煤炭开采后沉陷对井田范围内植被、土壤的影响;

煤炭开采对地下水资源(重点是浅层地下水)的影响;

项目运行期矿井水、生活污水及矸石综合利用等问题. 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煤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开采规模为1.2Mt/a,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订)对井工矿生产规模的要求. (2)本项目生产规模为1.2Mt/a,属中型煤矿,机械化程度100%,污废水综合利用率100%,煤矸石综合利用率100%,沉陷土地复垦率达85%,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开采工艺和资源回采率均符合国家建设高产、高效、高技术含量的现代化生产矿井的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煤炭工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的要求. (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中指出:应 禁止新建煤层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

发展干法或节水的工艺技术,减少水的使用量;

大中型煤矿矿井水重复利用率力求达到65%以上 .本项目所产原煤全硫(St.d)含量在0.40%~0.53%之间,属特低~低硫分煤.采取将井下排水、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复用的措施以减少水的使用量,本项目产品及资源利用符合该《技术政策》相关规定. (4)项目井田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水资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没有文物保护单位,也没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项目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100%,生活污水不外排;

本矿配套建设选煤厂.煤矸石综合利用率100%.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加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矿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5)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国家地方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不涉及冰川、森林、湿地、基本草原等环境敏感区,选址及污染治理措施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修订)》(自治区环保厅,2017年1月)相关要求. 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会产生一系列的污染源及污染物,并造成一定的生态破坏,对项目区的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均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根据本项目开采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本次环评重点关注:矿井生产抽排地下水形成地下水降落漏斗,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矿井涌水的处理、综合利用及外排问题,分析项目开发对水资源的影响,以资源综合利用为核心,提出本煤矿污、废水处理复用方案;

针对原煤在地表储存扬尘及场内道路运输扬尘对项目区环境空气污染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关注矸石堆放场及矿井开采造成的地表沉陷区域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提出切合当地实际的生态治理与恢复措施.通过分析论证以上各种影响,落实防控措施,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1.6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属煤炭资源开发整合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设计文件及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及生态保护措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可实现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所在区域环境不会造成大的污染影响,生态环境可得到有效保护,项目基本满足清洁生产要求. 基于上述分析,本环评认为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的是可行的. 本环评报告书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将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企业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工作期间,我们得到了各级环保部门、监测站及建设方的指导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2.总论 2.1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 2.1.1评价目的 为了把伊犁伊北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伊北煤矿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轻到最低限度,为建设单位做好各项环保工作及主管部门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本评价主要达到以下目的: (1)在对项目现有的工程特征、环境现状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分析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生产工艺过程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政策;

(2)通过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掌握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存在问题、污染产生的原因及解决的措施;

(3)通过对本项目采煤的开拓方式、采煤方法、回采率、地面煤的加工工艺、煤矸石及矿井排水的回收利用情况等分析,评价其清洁生产水平;

(4)对项目造成的污染和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分析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5)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提出技术可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方案和生态环境减缓、恢复、补偿措施;

(6)通过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满足性分析,论证项目建设规模、工艺、布局、固废处置场的选址等环境可行性及与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的相符性;

(7)从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及继续生产的必要性,为主管部门决策、环境管理及建设单位做好各项环保工作提供科学依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最终应采取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提出明确意见,就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结论. 总之,通过环评完善环境保护手续,找出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使企业走上正规、合法的生产轨道,实现生产与环境的良性互动,保证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2.1.2评价原则 (1)依据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定,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的现代环境管理思想和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密切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在满足区域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总原则下,以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开展各项环评工作. (2)该项目为煤炭资源开采项目,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问题除具有一般传统工业污染特征外,矿井水、煤矸石外排以及地表沉陷引起的井田范围水资源和生态破坏是本项目的主要特点,且影响延续时间较长、范围较大.因此,本次评价将密切围绕项目的重要特点开展各项环评工作. (3)贯彻 以人为本 和 可持续发展 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推动清洁生产工艺的实施,探讨矿井水、矸石等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途径及可行性,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矿区生态保护及生态综合整治方案,努力将本项目建设成资源节约型和生态友好型的矿井. (4)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力求纲目条理清楚、论据充分、重点突出、内容全面、客观、结论明确. 2.2评价依据 2.2.1国家环境保护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版)》(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 2.2.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版)》(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

(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正案)》,(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修订案)》(2013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 2.2.3国家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8月1日);

(2)《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一号2018年4月);

(5)环发[2014]30号《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2014年3月25日. (6)《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2000年11月26日);

(7)《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8)《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第18号,2005年6月7日;

(9)《全国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

(10)《全国生态保护 十三五 规划》;

(11)《煤炭工业 十三五 发展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1月;

(1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环发[2002]26号 关于发布《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及附件,2002年1月30日;

(1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4]24号 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意见 ,2004年2月13日;

(14)环发[2001]4号《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2001年1月;

(15)《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 2.2.4政府部门规章及政策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订;

(2)《土地复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9年1月1日);

(3)国家发改委2007年第80号公告《煤炭产业政策》,2007年11月23 日;

(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发[2006]11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

(5)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办发[2006]4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意见的通知》;

(6)《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

(7)《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69号);

(8)环发〔2006〕18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9)环发〔2006〕18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

(10)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运行[2006]593号文《关于印发加快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应对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加快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应对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

(11)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12)《煤矿田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2006年12月1日;

(1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2013年7月;

(14)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能源[2007]87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求对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的函;

(1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7〕3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

(16)《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50号,环境保护部文件;

(17)?《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2.2.5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1)《新疆煤炭工业 十三五 规划》;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第 十三个 五年规划》;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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