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9-10-15
减隔震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二一五年六月 目次一.

总则

1 二.技术审查要点

2 1.隔震结构设计文件审查

2 1.1隔震结构设计说明及图纸内容审查

2 1.2隔震结构计算书内容审查

6 2 消能减震结构设计文件审查

11 2.1消能减震结构设计说明及图纸内容审查

11 2.2消能减震结构计算书内容审查

15 总则 本要点仅用于把减隔震技术措施作为主要结构技术措施之一的房屋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 本要点规定的内容依据现行相关法规(法规指:住建部等政府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要点既包含上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内容,也包含对结构主体、地基基础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内容.设计减隔震技术的行业性标准(指CESC系列标准)未列入要点,只作为参考性文件. 按照隔震结构和减震消能结构两类主要结构技术措施在设计中的使用对审查要点进行了分类编写.要点中 审查内容要点及说明 内容是按常规设计做法,根据规范、标准条文内容,给出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应关注的细节.这是一个审查工作提示性内容表述,是参考性的、提示性的,不是对规范条文的解释. 减隔震技术对房屋建筑结构,仅属于结构设计内容的一部分,结构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应包含结构的全部内容,本要点仅规定了涉及减隔震技术的内容,结构设计和审查的其他部分应按照住建部已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执行. 设计和审查均应按规范要求执行.对审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如设计未严格执行本要点的规定,应有充分依据.审查时应根据相关标准的 用词说明 ,按其用词的严格程度予以区别对待. 对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不论是否采用了减隔震技术措施,均应依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11号)、《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0]109号)要求执行. 技术审查要点 1.隔震结构设计文件审查 1.1隔震结构设计说明及图纸内容审查 规范名称 条文号 条文内容 审查内容要点及说明 1.结构设计说明及图纸一般性内容 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相关章节 2. 隔震结构设计说明及图纸专项技术内容 隔震结构应专门写一个隔震结构专项设计说明. 抗震规范 GB50011-2010 抗震规范 GB50011-2010 抗震规范 GB50011-2010 抗震规范 GB50011-2010 12.1.3 建筑结构采用隔震设计时应符合下列各项规定: 结构高宽比宜小于4,且不应大于相关规范规程对非隔震结构的具体规定,其变形特征接近剪切变形,最大高度应满足本规范非隔震结构的要求;

高宽比大于4或非隔震结构相关规定的结构采用隔震设计时,应进行专门研究. 建筑场地宜为Ⅰ、Ⅱ、Ⅲ类,并应选择稳定性较好的基础类型. 隔震层应提供必要的竖向承载力、侧向刚度和阻尼;

穿过隔震层的设备管线、配线,应采用柔性连接或其他有效措施以适应隔震层罕遇地震水平位移. 对建筑物高宽比复核: 一般建筑物控制值:4;

不应超过相应非隔震结构的高宽比 砌体结构:见《抗规》第7.1.4条;

钢结构:见《抗规》第8.1.2条;

高层混凝土结构:见《高规》第3.3.2条;

高层混合结构:见《高规》第11.1.3条;

其他结构体系要求见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规程要求. 超过4或上述条文规定的高宽比,设计文件中应有专门研究的结果(或结论). 1)设计文件应提供隔震层(构件)竖向承载力验算、侧向刚度、阻尼的数值. 2)设计说明中应提供隔震层罕遇地震水平位移值,并核查设计说明中罕遇地震水平位移是否与计算文件一致. 3)图纸中需注明穿过隔震层的设备管线、配线,应采用柔性连接或其他有效措施以适应隔震层罕遇地震水平位移. 12.1.5 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时,隔震装置和消能部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隔震装置和消能部件的性能参数应经试验确定. 隔震装置和消能部件的设置部位,应采取便于检查和替换的措施. 设计文件上应注明对隔震装置和和消能部件的性能要求,安装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测,确保性能符合要求. 说明中应详细列出隔震装置(隔震支座)和消能部件(消能器)的性能参数. 说明中应注明隔震装置和和消能部件在安装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应根据产品标准给出检测值的误差限值.应给出产品的总数及检测的数量. 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定期检查及更换要求,如产品维护更换年限、检查的周期、特殊检查条件(过火、强风、中震、大震)、检查要求及合格标准等. 隔震装置和消能部件周边一般不再设置永久性结构构件,若设置,施工图纸说明中应注明隔震装置和消能部件周边应留有足够空间以便于检查和替换. 12.1.6 建筑结构的隔震设计和消能减震设计,尚应符合相关专门标准的规定;

也可按抗震性能目标的要求进行性能化设计. 1.隔震和消能减震结构设计的专门标准有: 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 建筑消能阻尼器 建筑隔震施工与验收规范 叠层橡胶支座隔震技术规程 建筑橡胶隔震支座 建筑工程抗震性态设计通则 应根据设计类型将以上规范规程列入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中2.是否按性能目标设计由设计单位和业主确定,如采用抗震性能目标,其目标应符合《抗规》第3.10.3条,计算应符合《抗规》第3.10.4条. 12.2.3 隔震层的橡胶隔震支座应符合下列要求: 隔震支座在表12.2.3所列的压应力下的极限水平变位,应大于其有效直径的0.55倍和支座内部橡胶总厚度3倍二者的较大值. 在经历相应设计基准期的耐久试验后,隔震支座刚度、阻尼特性变化不超过初期值的±20%;

徐变量不超过支座内部橡胶总厚度的5%. 当隔震采用橡胶隔震支座时,审查内容要求如下: 设计文件中应给出在压应力作用下水平极限变形参数;

本条文的第2款内容是对橡胶隔震支座的技术性能要求保证,应在设计图纸(如总说明)中注明.这是对产品采购的技术要求. 12.2.7 隔震结构的隔震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隔震结构应采用不阻碍隔震层在罕遇地震下发生大变形的下列措施: 上部结构的周边应设置竖向隔离缝,缝宽不宜小于各隔震支座在罕遇地震下的最大水平位移值的1.2倍且不小于200mm.对两相邻隔震结构,其缝宽取最大水平位移值之和,且不小于400mm. 上部结构与下部结构之间,应设置完全贯通的水平隔离缝,缝高可取20mm,并用柔性材料填充;

当设置水平隔离缝确有困难时,应设置可靠的水平滑移垫层. 穿越隔震层的门廊、楼梯、电梯、车道等部位,应防止可能的碰撞. 应在图纸(设计说明)中列出隔震层在地震作用(大震)下的位移值;

图纸中应对结构的竖向、水平隔离缝有明确的表示,其宽度应符合本条文规定;

穿越隔震层的门廊、楼梯、电梯、车道等部位,图纸中应有防止可能的碰撞措施.当采用设置隔离缝的措施时,这些部位的缝宽、位置应在图纸中有明确表示,且缝宽应满足本条要求. 2.隔震层以上结构的抗震措施,当水平向减震系数大于0.4时(设置阻尼器时为0.38)不应降低非隔震时的有关要求;

水平向减震系数不大于0.4(设置阻尼器时为0.38),可适当降低本规范有关章节对非隔震建筑的要求,但烈度降低不得超过1度,与抵抗竖向地震作用有关的抗震构造措施不应降低.此时,对砌体结构,可按本规范附录L采取控制构造措施. 1. 在考虑水平地震作用时,当上部结构的抗震措施较本地区非隔震建筑的要求降低,应复核水平向减震系数是否满足可以降低的规定,所降低程度是否满足本条规定不低于1度的要求;

图纸说明中应列出水平向减震系数,同时应核查相关参数与计算书是否相符. 2. 检查在考虑竖向地震作用时,图纸中结构抗震构造措施是否降低了.如降低则违反规范要求.有关竖向地震作用的抗震构造措施见规范本条下的附注. 12.2.8 隔震层与上部结构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隔震层顶部应设置梁板式楼盖,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隔震支座的相关部位应采用现浇混凝土梁板结构,现浇板厚度不应小于160mm;

隔震层顶部梁、板的刚度和承载力,宜大于一般楼盖梁、板的刚度和承载力;

隔震支座附近的梁、柱应计算冲切和局部承压,加密箍筋并根据需要配置网状钢筋. 隔震支座和阻尼装置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隔震支座和阻尼装置应安装在便于维护人员接近的部位;

外露的预埋件应有可靠的防锈措施.预埋件的锚固钢筋应与钢板牢固连接,锚固钢筋的锚固长度宜大于20倍锚固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0mm. 检查图纸中相关构件的构造是否满足本条文的规定,如隔震支座部位的楼板是否为梁板结构等. 1.2隔震结构计算书内容审查 规范名称 条文号 条文内容 审查内容要点及说明 1.结构计算书一般性内容 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相关章节 2.隔震结构计算书专项技术内容 抗震规范 GB50011-2010 抗震规范 GB50011-2010 抗震规范 GB50011-2010 抗震规范 GB50011-2010 12.1.3 建筑结构采用隔震设计时应符合下列各项规定: 风荷载和其他非地震作用的水平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总水平力不宜超过结构总重力的10%. 设计文件中应提供风荷载和其他非地震作用的水平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总水平力的计算结果,审查予以复核. 12.2.1 隔震设计应根据预期的竖向承载力、水平向减震系数和位移控制要求,选择适当的隔震装置及抗风装置组成结构的隔震层. 隔震支座应进行竖向承载力的验算和罕遇地震下水平位移的验算. 隔震层以上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应根据水平向减震系数确定;

其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8度(0.2g)、8度(0.3g)和9度时分别不应小于隔震层以上结构总重力荷载代表值的20%、30%和40%. 设计文件(计算书)中应给出结构隔震层的验算结果. 设计文件(计算书)中应给出隔震支座竖向承载力验算、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最大位移. 隔震层以上地震作用计算: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应按本规范第12.2.5条计算;

应按照本规范第12.2.5-4条规定进行必要的竖向地震作用计算,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满足本条要求. 12.2.2 建筑结构隔震设计的计算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隔震体系的计算简图,应增加由隔震支座及其顶部梁板组成的质点;

对变形特征为剪切型的结构可采用剪切模型(图12.2.2);

当隔震层以上结构的质心与隔震层刚度中心不重合时,应计入扭转效应的影响.隔震层顶部的梁板结构,应作为其上部结构的一部分进行计算和设计. 一般情况下,宜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计算;

输入地震波的反应谱特性和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5.1.2条的规定,计算结果宜取其包络值;

当处于发震断层10km以内时,输入地震波应考虑近场影响系数,5km以内宜取1.5,5km以外可取不小于1.25. 砌体结构及基本周期与其相当的结构可按本规范附录L简化计算. 通常情况,隔震结构的整体计算分析建议采用程序计算,对于砌体可按附录采用 手算 ;

对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计算时,应复核其计算所采用的地震波的技术要求是否符合《抗规》第5.1.2-3条要求.选取地震波时应采用符合隔震结构的地震波. 地震波应符合规范相关要求. 近断层的隔震结构,地震作用应按要求放大. 12.2.3 隔震层的橡胶隔震支座应符合下列要求: 橡胶隔震支座在重力荷载代表值的竖向压应力不应超过表12.2.3的规定. 本条第3款对橡胶支座的平均压应力提出控制性要求,是隔震设计的关键之一. 当隔震采用橡胶隔震支座时,审查内容要求如下: 设计文件中应给出隔震支座在重力荷载代表值的压应力验算,其结果应满足《抗规》表12.2.3的限值;

12.2.4 隔震层的布置、竖向承载力、侧向刚度和阻尼应符合下列规定: 隔震层应设置在结构的底部或下部,其橡胶隔震支座应设置在受力较大的位置,间距不宜过大,其规格、数量和分布应根据竖向承载力、侧向刚度和阻尼的要求通过计算确定.隔震层在罕遇地震下应保持稳定,不宜出现不可恢复的变形;

其橡胶支座在罕遇地震的水平和竖向地震作用下,拉应力不应大于1MPa. 隔震层的水平等效刚度和等效黏滞阻尼比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公式-12.2.4-

1、12.2.4-2 隔震支座由试验确定设计参数时,竖向荷载应保持本规范表12.2.3的压力限制;

对水平向减震系数计算,应取剪切变形100%的等效刚度和等效黏滞阻尼比;

对罕遇地震验算,宜采用剪切变形250%的等效刚度和等效黏滞阻尼比,当隔震支座直径较大时可采用剪切变形100%的等效刚度和等效黏滞阻尼比.当采用时程分析时,应以试验所得回滞曲线作为计算依据. 设计文件(计算书)中应给出以下内容: 罕遇地震作用下各隔震支座对应的拉应力,且不大于1MPa;

罕遇地震下的抗拉验算应考虑竖向地震作用;

计算文件中应给出计算模型所采用的隔震支座等效刚度值并满足规范要求. 12.2.5 隔震层以上结构的地震作用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多层结构,水平地震作用沿高度可按重力荷载代表值分布. 隔震后水平地震作用计算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可按本规范第5.1.

4、第5.1.5条确定.其中,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可按下列式计算:αmaxl=βαmaxMΨ 隔震层以上结构的总水平地震作用不得低于非隔震结构在6度设防时的总水平地震作用,并应进行抗震验算;

各楼层的水平地震剪力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2.5条对本地区设防烈度的最小地震剪力系数的规定. 9度时和8度且水平向减震系数不大于0.3时,隔震层以上的结构应进行竖向地震作用计算.隔震层以上结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计算时,各楼层可视为质点,并按本规范式(5.3.1-2)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沿高度的分布. 本条文主要为计算内容的要求,计算书中应给出(单列)以下内容: 隔震后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αmaxl的计算、水平向减震系数;

对多层建筑,为按弹性计算所得各层隔震和非隔震各层剪力的最大比值;

对高层建筑,为按弹性计算所得各层隔震和非隔震各层剪力最大比值和倾覆力矩最大比值二者较大值;

(各楼层的水平地震剪力尚应符合本规范第5.2.5条对本地区设防烈度的最小地震剪力系数的规定,按隔震结构实际周期选取) 当9度和8度时且水平向减震系数不大于0.3时,隔震层以上结构应进行竖向地震作用计算,并应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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