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10-18 |
一、部门主要职能 如皋市环境保护局是市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拟定本市辖区内有关环境保护行政措施;
组织协助对城市环境保护规划进行评审;
落实国家减排目标任务;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负责自然保护区的规划;
负责核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对各种污染源排污情况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开展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和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组织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如皋市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包括如皋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六个环保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纳入决算的在职人员58人,其中:公务员37人,参公人员37人,行政退休人员21人,事业退休人员3人. 如皋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设5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行政服务科(环境影响评价科、科技科)、污染防治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科、污染物总量减排科)、法制宣教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环保局自2016年1月设立六个分局:如城分局、丁堰分局、下原分局、搬经分局、开发区分局、长江分局.环境监察大队设办公室和综合室.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环保局坚持弘扬绿色理念,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
坚持铁腕治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不断化法治思维,环境监管能力有效增强. 1.强化环保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形式丰富的科普宣传活动,让绿色生活的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2.推进绿色创建工作.申报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所、南通市级绿色学校14所,2016年我市被命名为 国家生态市 . 3.深化农村环境整治.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2013 -2014年投入资金2412万元, 2015年投资总额1696万元, 2016年投资1090万元,在各镇全面覆盖污水管网,建设多座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4.落实生态红线管控.配合市勘测院对相关生态红线保护区域拐点进行了坐标标注,划定生态红线区域共15块,顺利通过全省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监督管理现场核查. 5.水污染防治全面加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削减2.36%、2.37%,完成了上级减排目标任务.制定《如皋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如皋市 十三五 水环境保护规划》和《如皋市水环境三年行动方案》.配合农委等部门对全市畜禽禁养区进行,制定《如皋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办法》,随 三区 划定图上报省、市. 6.大气污染防治有序实施.大力实施 蓝天 工程,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完成4家化工企业VOCs整治、10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7家省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1家重点堆场粉尘治理、4家港口岸电系统工程改造.全面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和黄标车淘汰任务,顺利完成G20峰会环境保障任务. 7.强势推进 三整治一化解 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工作点评制度、督导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进展明显加快. 8.执法 亮剑行动 持续开展.依法对全市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截至目前,申报登记912家,核定893家,征收排污费1300多万元.对化工、金属表面处理、制革等重点行业的1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9.环保执法体制全面改革.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网格化管理,开展环保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全市范围内设立6个基层环保分局,厘清责任的同时实现了执法力量重心下沉,有效解决了环境行政执法中多层执法、交叉执法、重叠执法和责任边界不清等问题,实现了 一支队伍管执法 . 10.监管支撑能力得到加强.在南通各县(市、区)率先建成环保信息平台,依托功能完备的 智慧环保 系统,将信息技术更好地植入环保工作,实现覆盖污水处理厂、排污企业、大气监测等的联网监控,对全市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企业排污行为等进行全天候远程监控,为环境统计和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提供管理依据. 11.环境信访化解成效明显.对20起网上环保舆情,6起省政风行风热线环保举报及时进行调处,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回复工作.实现了信访总量、越级信访量的双下降,并在南通市信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第二部分 如皋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如皋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环保局2016年度收入5044.47万元,支出总计5044.4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1939.12万元,增长62.44%;
支出增加1939.12万元,增长62.44%.主要原因是由市财政局直接支付给上级的水区域补偿2356万元在本单位核算.
(一)收入总计5044.4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882.21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1981.36万元,增长68.3%%.主要原因是由市财政局直接支付给上级的水区域补偿2356万元在本单位核算.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事业收入0 万元,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4.经营收入0万元,为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162.26万元,主要为本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二)支出总计5044.47万元.包括: 1.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502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污染防治项目及设备购置支出以及对南通市级的水区域补偿.与上年相比增加2081.81万元,增长70.73%.主要原因是由市财政局直接支付给上级的水区域补偿2356万元在本单位核算. 2.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4.年末结转和结余19.57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智慧环保按合同未到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