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10-19 |
一、湘乡市成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选址湘乡市虞唐镇仁谋村六组建设年产100万套物连锁外壳(铝制)项目.
项目总用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800m2,建设熔融压铸车间、机加工车间、喷塑车间、原料库等,办公和生活等配套设施等.主要生产设备有熔融炉、保温炉、压铸机、碰焊机、空压机、铣床、清洗机、烘干炉、喷塑线、固化炉、剪板机、折弯机、循环水处理池.主要原辅材料包括铝锭(3000t/a)、树脂粉末(20t/a)、柴煤(12t/a)、脱脂剂(碱性) (0.25t/a)、陶化剂(0.2t/a).生产工艺:铝锭进料→熔化(用电)→保温(用电)→压铸→机加工→打磨去毛刺→去油、陶化→水洗→烘干→喷塑→固化→自然冷却→成品.项目预计于2018年6月建成投产. 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湘乡市虞唐镇总体规划.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在建设地点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公司必须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间注意水土保持、文明施工;
在施工场地设置围栏、定期洒水抑尘,减少施工扬尘无组织排放;
施工期间废土、废渣应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
施工现场设沉淀池,防止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在夜间和午间敏感时段禁止打桩机等高噪声工程机械施工,防止噪声扰民.
2、严格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配套管网.铝制外壳表面去油脱脂废水、陶化废水2个月更换一次由厂家进行回收利用,不外排;
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的灌溉,不外排.
3、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烘干炉和固化炉分别设置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确保烟气烟尘均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加热炉二级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排放;
喷塑车间顶部设置一根排气筒用于处理后粉尘的排放,自动喷粉流水线配置旋风回收+布袋脉冲回收粉尘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喷塑热固化的工件进口设置集气+15m排气筒,VOCS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中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表2的表面涂装排放标准要求.
4、厂区合理布局,对各主要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减震装置,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和午休时段禁止高噪声生产.
5、生产过程中剪板等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废模具,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
烘干炉和热固化炉使用的柴煤燃料灰渣集中收集后外售;
废原料桶收集暂存后由生产厂家回收;
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置.
6、妥善处理周边关系,加强生产管理,如发生纠纷或因管理不到位导致超标排放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三、经总量部门核定,该项目实施后排放总量为 SO2≤0.036t/a NOx≤0.036t/a VOCs≤0.100 t/a
四、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生产.
五、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管理和监督由湘乡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负责.
六、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湘乡市环境保护局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公章) 经办人:2018年4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