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07-31
前言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崔庙镇车厂村,下辖两个石料厂,分别为车厂采石厂一厂和车厂采石厂二厂,均于2007年8月由招拍挂取得采矿证,本次为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车厂采石厂一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采石厂一厂生产能力为48万吨/年,一厂矿区面积0.1563km2. 2011年4月,荥阳市人民政府发布《荥阳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荥政办[2011]16号),对荥阳市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进行整合,要求整合后矿山最低开采不低于50万t/a,并对矿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根据荥阳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确定的主体企业名单,本项目属于该整合名单范围内,生产规模为48万t/a,经荥阳市矿产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及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同意,予以单独保留. 2011年9月建设单位委托郑州地浩地质勘察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车厂采石厂一厂普通建筑用石料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荥阳市国土资源局于2011年9月26日以荥国土资储备字〔2011〕07号对该矿储量进行了备案. 2011年10月委托烟台德和冶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车厂采石厂一厂普通建筑用石料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荥阳市国土资源局于2011年11月29日以荥国土资方案备字[2011]06号对该方案进行了备案. 2013年8月由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车厂采石厂一厂48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9月18日以郑环然[2013]64号文对本项目予以批复,环评报告书批复文件见附件2.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及原有环评报告,本项目矿区面积0.1563km2,生产规模为48万t/a,矿山服务年限35.5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产品为:13石子、12石子、05石子和石粉.主要建设内容为露天采场、运矿道路、办公生活区、破碎筛分场地以及配套的环保工程. 2014年3月19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以郑环然试「2014」13号下达了同意试生产通知书(附件4),试生产期限为2014年3月19日至2014年6月19日,企业进行了调试生产,并委托荥阳市监测站进行了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期间各项主体设施及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营,生产负荷92.2%-94.5%.后为进一步加强工业扬尘治理,郑州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2015年郑州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郑政[2015]6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矿山采(选)矿扬尘综合治理的通知》(豫环文[2015]107号)等政策,对各工矿企业统一做出了环保提标要求.为响应最新政策要求,企业主动停产整顿,根据各项最新环保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关环保措施.2015年11月,各项环保措施根据最新要求落实到位,建设单位重新申请了试生产,2016年3月7日,郑州市环保局给予回复(见附件4),项目为免于试生产管理类项目.试生产期间,企业进行了调试生产,并委托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对项目工业场地四边界昼间噪声及除尘管路优化后的除尘器(三级破碎和一级筛分共用的除尘系统)进行了补充监测,监测报告见附件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 三同时 制度的要求,该项目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查清工程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已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确定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并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补救措施及减缓措施,全面做好生态恢复与污染防治工作. 受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接受委托后,公司派出验收调查小组赴现场核查该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对现场调查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目前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已落实到位.结合现场调查和荥阳市环境监测站的验收监测结果,并对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意见,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车厂采石厂一厂48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送审版) .2016年6月1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进行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检查,根据验收组意见,验收调查单位修改完善了报告,形成了《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车厂采石厂一厂48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报批版).

第一章 总论 1.1 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15);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4.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3.26);

(1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国发[2000]38号文);

(12)《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8.3);

(1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1.29);

(1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2.2.1);

(16)《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2004.2.12);

(17)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众参与公众的通知(豫环文【2014】79号,2014.05.15);

(18)《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5.9.7);

(19)《郑州市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荥阳市环境保护 十二五 规划》;

(21)《荥阳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荥政办[2011]16号) (22)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 (23)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灰岩矿产资源整合开采项目环保要求的通知,郑环办〔2013〕140号;

(24)《郑州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5)《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6)《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8年)》;

(27)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矿山采(选)矿扬尘综合治理的通知》(豫环文[2015]107号),2015年5月22日. 1.1.2 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2.1-2011);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 1.1.3 相关技术资料 (1)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车厂采石厂一厂48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委托书,见附件1;

(2)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车厂采石厂一厂48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3)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车厂采石厂一厂48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

(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车厂采石厂一厂48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郑环然[2013]64号);

(5)同意建设项目试生产通知书 (郑环然试[2014]13号,见附件4);

(6)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项目试生产申请的回复(附件4);

1.2 调查目的及原则 1.2.1 调查目的 (1)核查工程设计、建设变更情况及环境敏感目标变化情况,了解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2)调查因工程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比较项目建设前后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分析环境现状与环评结论是否相符,找到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补救措施. (3)调查工程在设计、建设、生产、管理等方面所采取的环保措施,重点调查工程已采取的生态恢复、保护和污染物防治措施,并分析其有效性,对不完善的环保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4)调查工程建设中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及其运行效果,调查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执行情况,收集本工程投入生产后的公众意见,提出相应的环境管理要求. (5)根据本工程环境保护情况的调查,从技术上论证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 1.2.2 调查原则 根据环境影响调查的目的,确定本次调查坚持如下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 (2)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 (4)坚持现场监测、实地调查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闭矿期环境影响进行全过程分析的原则. 1.3 调查方法和工作程序 1.3.1 调查方法 (1)本次调查的技术方法,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中的要求执行,并参照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定的方法;

(2)对项目在设计、建设期环境保护工作执行情况的调查主要采取对建设单位有关人员问询、调阅和核查相关技术文件、检查核实在施工合同中有关环境保护条款的落实情况;

(3)对施工期环境保护影响调查采取以下方式:检查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计划执行情况及其施工期环境监测数据,通过公众参与调查了解施工期项目施工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4)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采取如下方式: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逐项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凡要求有环境保护工程设施的均采取现场调查核实的方法,对未采取或有所调整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理由也要进行核实,重点调查工程已采取的生态恢复和污染控制措施,并分析其有效性,对不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并对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潜在的环境影响提出环保补偿措施. 1.4 调查范围和调查因子 根据工程环境影响的范围、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及环境影响调查的有关要求,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调查范围及调查因子,详见表1-1. 表1-1 环境影响调查范围和调查项目 调查类别 调查范围 调查项目 生态环境 矿区范围外扩500m,附近有生态敏感点时适当扩大范围 工程占地类型、土地利用格局变化情况、绿化工程及其效果,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及其效果等 环境噪声 采区及破碎筛分场地周边200m的村庄、运输道路沿线村庄 厂区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环境空气 以建设项目区为中心,以2.5km为半径的圆形范围 TSP、NO

2、SO2和PM10 地表水 项目废污水处置措施及零排放可行性分析 含尘雨水和降尘废水处理工艺、规模、产生量、排放量、达标情况、回用情况、回用率等;

生活污水处理工艺、规模、产生量、排放量及达标排放情况 地下水 矿区内浅层地下水及排土场下游居民用水 pH、氯化物、氟化物、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细菌总数 固体废物 废土石存放场地及表土临时周转场 排土场的措施及影响 社会环境 工程建设的直接区域和影响区域 补偿措施等 公众意见 开采所在地区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评价范围内直接受影响的单位、居民. 对项目施工期及试营运期的意见 1.5 验收标准 本次验收调查执行的环境标准,原则上采用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河南省华豫创展实业有限公司48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执行标准》中规定的环境标准(见附件3),期间有新标准发布,建议验收后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进行达标考核. 1.5.1 大气环境标准 15.1.1. 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本次验收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校核,验收后达标考核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各污染物浓度限值见表1-2. 表1-2 环境空气质量验收执行标准(GB3095-1996) 单位:mg/Nm3 污染物 SO2 NO2 TSP PM10 二级标准限值 日平均 0.15 0.12 0.30 0.15 1小时平均 0.50 0.24 / / 表1-3 环境空气质量验收校核标准(GB3095-2012)单位:ug/Nm3 污染物 SO2 NO2 TSP PM10 二级标准限值 日平均

150 80

300 150 1小时平均

500 200 / / 1.5.1.2 排放标准 项目验收调查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见表1-4. 表1-4 废气排放验收执行标准 标准名称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颗粒物 无组织排放边界浓度限值1.0mg/m3 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15米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1.5.2 水环境标准 该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降尘废水及办公生活区的生活污水.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具体见表1-5. 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具体见表1-6.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具体见表1-7. 表1-5 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mg/L,pH除外 污染物 pH CODcr BOD5 SS 氨氮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中一级标准 6-9

100 20

70 15 表1-6 地表水环境质量验收执行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 CODcr BOD5 S2- 氨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

20 4 0.2 1.0 表1-7 地下水质量验收执行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污染物 pH 高锰酸盐指数 总硬度 氨氮 硝酸盐 硫酸盐 亚硝酸盐 氟化物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6.5-8.5 3.0

450 0.2

20 250 0.02 1.0 1.5.3 声环境标准 结合该项目噪声污染源的特点和周围环境情况,本次验收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8. 表1-8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标准名称、标准号 类别昼间夜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60

5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60

50 1.5.4 固体废物 本次工程竣工验收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有关规定. 1.6 调查重点 (1)核查实际本工程建设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情况;

(2)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

(3)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

(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它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及审批文件中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

(6)环境质量及各污染物因子达标情况;

(7)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落实情况、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

(8)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实际存在的及公众反应的环境问题;

(9)工程环境保护投资落实情况. 1.7 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调查,矿区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保护单位等珍贵景观.在对工程特点、场址周围环境情况分析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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