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31 |
1 市发展改革委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报市大气办备案.
3月底前
2 力争完成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万千瓦的目标. 12月底前
3 力争实现8000万立方米天然气消费量的目标. 12月底前
4 依据省下达我市的能源(煤炭)消费控制任务,将煤炭减量目标分解到各县(区),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 6月底前
5 完成2台统调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10月底前
6 实现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的目标. 10月底前
7 对销售使用油品情况和油气回收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12月底前
8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报市大气办备案. 3月底前
9 分解下达2016年淘汰落后和化解产能目标任务,2016年化解电解铝过剩产能24万吨. 12月底前
10 推进工业企业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12月底前
11 研究制定《2016年商丘市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12月底前
12 完成全市公共服务系统新能源车年度购置占比70%以上、市直党政机关充电设施个数不少于100个的任务. 12月底前
13 市公安局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报市大气办备案. 3月底前
14 完成省定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 8月底前
15 制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办法. 12月底前
16 市财政局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报市大气办备案. 3月底前
17 完成全市公共服务系统新能源车年度购置占比70%以上、省直党政机关充电设施个数不少于100个的任务. 12月底前
18 适时制定出台商丘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19 市环保局 市城市建成区和各县集中供热供气范围内所有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 8月底前
20 全面完成涉气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改工作. 12月底前
21 完成所有水泥粉磨站烟尘提标改造和无组织排放治理. 5月底前
22 开展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12月底前
23 完成省定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12月底前
24 全面完成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 9月底前
25 完成省定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 8月底前
26 完成商丘市机动车区域数据平台建设. 12月底前
27 完成规模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治理. 10月底前
28 修订《商丘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6月底前
29 适时制定出台商丘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30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建成6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 12月底前
31 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合督导检查. 12月底前
32 对 "散、小、乱、差"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12月底前
33 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管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12月底前
34 对销售使用油品情况和油气回收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12月底前
35 制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办法. 12月底前
36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报市大气办备案. 3月底前
37 建筑施工工地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加强施工扬尘监管,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 12月底前
38 完成绿色建筑实施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30%以上. 12月底前
39 加强待建地块的扬尘治理.
40 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12月底前
41 市城管局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报省大气办备案. 3月底前
42 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改造进度. 12月底前
43 道路、河道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加强施工扬尘监管,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 12月底前
44 完成市区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各县城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0%以上的目标. 12月底前
45 完成规模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治理. 10月底前
46 加强待建地块的扬尘治理.
47 制定渣土运营管理办法. 12月底前
48 对道路、河道施工及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12月底前
49 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报市大气办备案. 3月底前
50 完成省定黄标车老旧车淘汰任务. 8月底前
51 完成新增公交、出租、物流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分别达到70%、80%、60%以上,单位周转量能耗较2010年下降6.5%以上的目标. 12月底前
52 完成1180公里国省道扬尘综合治理任务. 12月底前
53 制定运输扬尘管理办法. 12月底前
54 对销售使用油品情况和油气回收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12月底前
55 对国省干线公路扬尘防治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12月底前
56 市公路局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报市大气办备案. 3月底前
57 完成1180公里国省道扬尘综合治理任务. 12月底前
58 对国省干线公路扬尘防治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12月底前
59 商丘高发公司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报市大气办备案. 3月底前
60 完成329.543公里高速公路扬尘综合治理任务. 12月底前
61 对高速公路施工扬尘防治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12月底前
62 市农业局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报市大气办备案. 3月底前
63 实现全市2016年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同比下降、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5%以上的目标. 12月底前
64 市商务局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报市大气办备案. 3月底前
65 对销售使用油品情况和油气回收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12月底前
66 市工商局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报市大气办备案. 3月底前
67 对销售使用油品情况和油气回收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12月底前
68 对流通领域的燃煤质量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12月底前
69 市质监局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报市大气办备案. 3月底前
70 对销售使用油品情况和油气回收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12月底前
71 对生产领域的燃煤质量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12月底前
72 市能源局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报市大气办备案. 3月底前
73 完成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控制在76%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5.5%以上的目标. 12月底前
74 力争完成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万千瓦的目标. 12月底前
75 力争实现8000万立方米天然气消费量的目标. 12月底前
76 依据省下达我市的能源(煤炭)消费控制任务,将煤炭减量目标分解到各县(区),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 12月底前
77 加快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改造进度. 12月底前
78 完成2台统调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10月底前
79 完成全市公共服务系统新能源车年度购置占比70%以上、市直党政机关充电设施个数不少于100个的任务. 12月底前
80 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报市大气办备案. 3月底前
81 完成全市公共服务系统新能源车年度购置占比70%以上、市直党政机关充电设施个数不少于100个的任务. 12月底前
82 市安全监管局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督导、考核方案,并报市大气办备案. 3月底前
83 制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办法. 12月底前 注:1.各责任单位负责重点任务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和督导落实,保证目标任务完成;
2.各责任单位于每季度末20日前,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12月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3.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具体负责重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