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10-26 |
中共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委员会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 川沙新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印 共印4份) 关于开展 无五违 居村(镇、社区)创建工作的 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 无五违 居村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快建立 五违四必 综合整治常态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 无五违 居村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川沙新镇工作实际,现制定开展 无五违 居村(镇、社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本市 五违四必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浦东新区 无五违 创建的总体要求,坚持 五违 必治、 四必 先行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工作方向,结合违法用地综合整治、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中央环保督查及环境专项治理、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治理、规范农村私房出租管理专项治理及群租整治等工作要求,按照 条块结合、联勤联动、分步实施、分类推进、综合施策、依法治理 的原则,一手抓 五违四必 综合整治推进,一手抓 无五违 居村(镇、社区)创建落实,形成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提高城市运行管理的精细化、法治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共建生态居村、缤纷社区、美丽新镇.
二、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 无五违 居村(镇、社区)创建工作,结合市、区两级总体部署和新镇工作实际,明确 三步走 工作目标(任务指标见附件1),具体如下: 第一步:在2018年3月底以前,各社区 无五违 居村创建率达到20%(力争30%). 第二步:在2018年9月底以前,全镇违法用地全面消除;
完成无证建筑清库任务总面积的90%;
违法违规经营、违法居住存量整治过半;
各社区 无五违 居村创建率达到60%(力争70%).在2018年年底以前,无证建筑基本清库;
违法排污基本清除. 第三步:在2019年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 五违四必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镇违法违规经营、违法居住基本消除;
各社区 无五违 居村创建率达到90%. 通过开展 无五违 居村(镇、社区)创建工作,确保全镇创建工作 三步走 实施到位;
确保在2019年10月底以前,各社区全面完成 无五违 居村创建,新镇同步申报 '
无五违'
创建先进镇 ;
确保新增 五违 现象 零增长、零反复 .
三、创建对象 川沙新镇 无五违 创建对象共计99个,包括6个社区、88个居村、4个直属公司平台和1个工作站.
四、工作制度与机制
(一)建立 无五违 居村(镇、社区)创建工作指挥部 根据市、区两级的总体要求,成立由新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亲自挂帅的川沙新镇 无五违 居村(镇、社区)创建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 无五违 创建指挥部). 无五违 创建指挥部负责建立健全 无五违 居村(镇、社区)创建工作机制,研究、协调和推进 无五违 居村(镇、社区)创建工作. 无五违 创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 创建办 )和六个推进组.六个推进组分别是违法用地整治推进组、违法建筑整治推进组、违法违规经营整治推进组、违法排污整治推进组、违法居住整治推进组和执法保障组.
(二)建立任务清单与月度公示机制 依照 三步走 工作目标, 创建办 及相关成员单位进一步细化 无五违 居村(镇、社区)创建工作的阶段性推进方案,核定和公布各创建对象的 无五违 居村(镇、社区)创建任务清单(以下简称 创建任务 ). 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基准日,按照市、区两级制定的验收标准和本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验收标准见附件2),由 创建办 及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创建对象在基准日之前未完成的创建任务进行分类统计和升序排名. 创建办 应当将月度统计与排名结果及时上报和通报各成员单位,并通过新镇政府内网予以公示.
(三)建立目标责任与考核奖惩机制 新镇人民政府与各创建对象签订目标责任书,以书面方式明确 无五违 居村(镇、社区)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创建任务、责任追究等事项. 创建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无五违 创建指挥部责成相关部门对该创建对象的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问责:(1)创建对象未能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创建任务或完成 无五违 居村(社区)创建工作的;
(2)创建对象未能严控新增 五违 现象,或 '
无五违'
居村(社区) 称号被撤销的;
(3)创建对象因防控和治理 五违 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社会事件的. 创建对象按照阶段性推进方案的要求提前完成创建任务且符合相关奖励标准的,可视情予以奖励.创建成功的创建对象未及时整治新增 五违 现象或被撤销称号的,一经查实,由 无五违 创建指挥部取消对该创建对象的全部奖励,已拨付的奖补经费全额退还.
(四)建立举报与受理反馈机制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党员、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集体企业工作人员及其他财政供养或集体供养等人员(合称 体制内人员 )从事 五违 活动并拒绝限期改正的,可以直接向监察室或 创建办 举报. 接到举报后,由 创建办 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开展调查核实,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实查处情况.对 体制内人员 拒不改正或逾期改正的,应将相关材料及时移送党建办和监察室,由职能部门依纪依规做出处理意见,从严执行惩戒.
(五)建立例会通报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 创建办 建立例会通报制度.在 无五违 创建指挥部的领导下,落实双周例会和定期通报. 创建办 组织召开双周例会,定期通报 无五违 居村(镇、社区)创建工作进展及相关重大问题,上报和下发《 无五违 创建双周报》等;
各推进组、各社区、各直属公司平台及相关成员单位汇报工作推进情况等. 创建办 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各创建对象应当向 创建办 提供各自职责范围内所掌握的、新镇防控和治理 五违 工作所必需的基础数据、标注信息、查处情况等. 创建办 应当建立微信工作平台,及时汇总、更新无证建筑管理信息系统等相关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并视情将有关数据信息与各成员单位、各创建对象实现共享.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摸清底数 根据市、区两级的总体要求,成立 无五违 创建指挥部. 创建办 结合川沙新镇实际,研究制定开展 无五违 居村(镇、社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明确任务要求,迅速启动推进措施.同时, 创建办 及相关成员单位依据 职责分工、行业分类、密切配合 原则,全面排摸和梳理川沙新镇防控和治理 五违 工作所必需的基础数据,并于2018年1月31日之前核定和公布各创建对象的 无五违 居村(镇、社区)创建任务清单,确保底数清、目标明、认定准.
(二)动员部署,夯实责任 根据 无五违 创建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于2018年1月中旬之前组织召开川沙新镇 无五违 居村(镇、社区)创建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宣布实施方案,解读创建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布置工作任务.同时,组织新镇人民政府与各创建对象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由 创建办 及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创建对象提供政策指导、工作支撑和力量支援.
(三)全面开展,层层推进 在2018年3月底以前,各创建对象完成辖区内无证建筑清库任务总面积的30%.各社区 无五违 居村创建率达到20%(力争30%). 在2018年6月底以前,各创建对象完成辖区内无证建筑清库任务总面积的60%. 在2018年9月底以前,各创建对象完成辖区内无证建筑清库任务总面积的90%,全面消除辖区内重点类型存量违法建筑;
全面完成辖区内违法用地整治.各社区 无五违 居村创建率达到60%(力争70%). 在2018年年底以前,各创建对象辖区内无证建筑基本清库;
辖区内存在各类高风险安全事故隐患的和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违法违规经营全部灭失,辖区内违法违规经营存量灭失率达到70%;
198概念的非集建区 内基本实现违法排污企业淘汰关闭, 104区域 和 195区域 内所有企业排放污水达到排放标准,基本完成辖区内老旧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和污水纳管,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和就地处理改造工作全面开工建设;
辖区内规范农村私房出租管理专项治理及群租整治完成率均达到60%. 在2019年9月底以前,各创建对象全面完成 五违四必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辖区内违法违规经营、违法居住基本消除.各社区 无五违 居村创建率达到90%.
(四)审核验收,动态管理 无五违 居村由居(村)委会申报,经由 创建办 牵头,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双重审核合格后,上报区 无五违 创建指挥部办公室验收,并由区委、区政府审定后公布. 社区在所辖居村全部完成 无五违 居村创建后,方可申报 '
无五违'
创建先进社区 . 对创建成功的居村(社区),由原验收单位每两年复评一次.复评合格的,保留 '
无五违'
创建先进居村(社区) 称号;
复评不合格的,要求其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依据《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相关责任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对创建成功时尚未消除的无证建筑,应当在无证建筑管理信息系统中标注,并在复评时做到只减不增、逐步消除.标注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市、区、新镇出台的细化口径操作,从严把握,如实实施. 本实施方案中的 无证建筑清库任务 不包括经区 无五违 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核定缓拆的无证建筑点位. 各创建对象应当依照市、区、新镇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实施方案开展 无五违 居村(镇、社区)创建工作.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和标准高于市、区出台的上述规定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各直属公司平台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