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22-10-28 |
第一章 谈判须知…第5页
第二章 谈判响应文件…第13页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17页
第四章 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第30页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35页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第63页采购公告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就其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TLCG2015-0135
三、项目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四、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工期:30日历日
六、谈判内容: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注:本项目采购预算:68万元(同时本项目设有拦标价,将于谈判截止日前三日公布,若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报价超过拦标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2.项目经理要求: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法人代表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报名有效)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一套.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九、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6日每天8:30―11:
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十、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十
一、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3月17日09:15至09: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
二、谈判时间与地点:2015年3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
三、采购人:大连市中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十
四、采购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U泷、杨志超
电话:0411-
84651720、84651718 传真:0411-84651726(自动)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7212910182600212019 前附表序号 内容工程名称: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风险自担).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范围: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供应商资格: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项目经理要求: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审查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前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
评标时进行资格再审;
供应商中选后,如有必要,由采购人进行资格后审. 规费、税金:
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供应商应结合取得的2014年度《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并按《转发省建设厅、财政厅关于颁发、的通知》(大建委发[2008]75号)文件确定的原则和标准计算规费,按《关于调整大连市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中税金费率的通知》(大造价字[2011]3号文件)的标准计算税金. 注:
1、定额测定费已取消.
2、社会保障费费率为税前工程造价的3.2%.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 (2)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和行业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 谈判有效期:90个日历日 谈判保证金金额: 10000元人民币;
谈判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汇票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年3月16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到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工作时间以内).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7212910182600212019 (以到帐时间为准). 谈判报价货币:人民币 发售谈判文件: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现场踏勘: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1套正本,4套副本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3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谈判时间:2015年3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址: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评标室(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工程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无 进度款:无 结算款: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价款报送大连市中山区财政部门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 保修金:预留工程款的10%做为保修金,质保期满两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本项目采购预算:68万元(同时本项目设有拦标价,将于谈判截止日前三日公布,若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报价超过拦标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第一章 谈判须知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一)本谈判文件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叙述的工程: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二) 采购人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提出项目并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特指大连市中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 供应商 指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四) 采购代理人 指受采购人委托对项目的谈判进行组织实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项目谈判活动中特指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TLCG2015-0135
(三)项目实施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四)项目采购内容: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
(六)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保修期:本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 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2.项目经理要求: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
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
(三)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四)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谈判文件组成: 谈判文件由采购公告、前附表、谈判须知、谈判响应文件、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共八部分组成.
五、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需对该工程进行报价,并且分别做出分项工程报价细目表及施工方案等谈判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见
第二章),以进行本次采购的谈判.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一)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二)谈判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三)谈判响应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四)供应商应将递交的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分别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 正本 副本 字样.还应当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七、货币: 本次采购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八、报价:
(一)供应商报价应是谈判文件确定的谈判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工程维护、测试、运行、验收、移交、保修以及机构、人员与设备迁移、工程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和参与谈判等所有费用;
(二)本次谈判采购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在现有的采购条件下(谈判文件要求等)所报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供应商在作最终报价时,所有综合单价的确定,按总报价的初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同比例调整.下列情况除外: (1)供应商可以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现场完成最终报价综合单价调整的;
(2)谈判小组专家要求供应商重新调整部分综合单价的.
九、谈判响应文件的真实性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其谈判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十、谈判保证金:
(一)10000元人民币;
谈判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汇票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二)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
(三)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如谈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骗取成交;
2、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文件;
3、因成交供应商过错被废除授标;
4、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五)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5年03月16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到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工作时间以内).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7212910182600212019 (以到帐时间为准). 十
一、谈判的时间地点及合格的谈判代表:
(一)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的要求按时到达 采购公告 中指定谈判地点;
(二)供应商的谈判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姓名一致);
(三)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人. 十
二、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
(一)本次项目采购依法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
(二)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竞争性谈判小组;
(三)竞争性谈判小组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十
三、谈判程序: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将被拒绝:
1、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未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参加谈判会议,又无指定代理人的(以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为准);
3、供应商或其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要求的;
4、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的;
5、谈判响应文件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