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8-28 |
(六)完善建筑业技能鉴定体系.做好建筑工人相关职业技能标准和 评价规范制定工作,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规定的职业工种推动建筑工 人职业鉴定工作.创新考培模式,技能鉴定机构应充分依托大中型项目 开展技能鉴定,将实际工程生产与考核鉴定结合起来,解决工学矛盾, 提高鉴定评价的有效性、针对性,降低鉴定场地、器材等成本.
(七)建立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各地要编制施工现场人员配备标 准,督促企业强化技能培训和开展技能鉴定.到2020 年施工现场中级工 以上建筑工人占比不少于 10%,到2025 年施工现场中级工以上建筑工人 占比不少于 30%.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配备比例监督检 查,要将相关情况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诚信体系、评价评优等挂 钩.鼓励有关部门发布各个技能等级和工种的人工成本信息,为企业合 理确定建筑工人工资提供信息指引,鼓励企业将技能水平与薪酬挂钩.
7 引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专家库和首席技师制度.鼓励各主管部门、协会、企业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
四、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八)健全保障薪酬支付的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施工总承 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 承包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 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和专业作业企业)对所招用的建筑工 人工资支付直接负责.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单 位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向施工承包企业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采用经 济手段解决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导致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加快完善工 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等有关制度,建立拖欠建筑工人工资 黑名 单 制度,对存在拖欠工资的企业列入 黑名单 ,并将 黑名单 信 息通过 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并实施跨 部门联合惩戒,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 级.
(九)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制定适合建筑 业用工特点的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督促施工单 位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要督促分 包企业与其招用的建筑工人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要 将劳动合同信息纳入实名制管理,严禁用劳务分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 杜绝代签合同.到2020 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
(十)健全社会保险缴费机制.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 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合理确定工伤保
8 险费率,规范和简化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流程,着力提高工伤保险 管理服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伤保险覆盖施工现场所有建筑工人. 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施工企业(包括专 业作业企业)应在劳动合同的薪酬中列明用于建筑工人参保所需费用, 依法为建筑工人缴纳社会保险. (十一)改善建筑工人生产生活环境.逐步提高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 标准,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按规定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按照国家规 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生 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加强建筑工人居住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 住环境.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设与工地分开的集中居住基地.地级 以上城市要将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建筑工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