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8-30 |
2 会计政策除下文所述者外,所应用会计政策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所应用者(如 该等年度财务报表所述者) 一致. (a) 本集团所采纳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本集团已於2016年1月1日开始的财政期间首次采纳以下准则.采纳该等新订及经修订准则以及诠释对本集团的中期综合财务资料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4 号 监管递延账目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1 号的修订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 香港会计准则第
16 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
38 号的修订 对可接受的折旧及摊销方法的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
16 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
41 号的修订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0 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2 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
28 号的修订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入账的例外情况 香港会计准则第
27 号的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2012 年至
2014 年周期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
1 号 披露计划 C
7 C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准则及准则修订下列新订准则及准则修订为於2016 年1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已颁布但尚未生效, 且未获本集团提早采纳: 准 则修 订诠 释修订主题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所得税1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现金流量表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同的收入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投入4
1 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2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3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4该等修订原先於201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於2015年12月,香港会计师公会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批准押后撤 销该等修订的生效日期.该等修订的新生效日期将於日后厘定.提早应用该等修订仍获允许本集团现正评估首次应用该等准则及准则修订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采纳上述准则及准则修订预期将不会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c) 中期所得税按适用於预期年度盈利总额的税率累计.
3 收入主要经营决策者(「主 要经营决策者」 ) 已确定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主要经营决策者视本集团业务为单一的经营分部,并按此审阅财务报表. C
8 C 本集团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一系列用於制造钢丝制品的设备.截至2016年及2015年6月30 日止六个月,来自销售货品的收入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2016年2015年生产线-电 镀黄铜钢丝生产线21,396 12,179 -其他生产线4,094 1,856 单机C25,402 修模设备、零部件及配件3,716 5,191 租金收入956
573 30,162 45,201 本集团仅在中国内地经营业务.截至2016年及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总收入的地理资料如下: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2016年2015年收入-中 国内地17,364 43,666 -其他12,798 1,535 30,162 45,201 本集团的收入来自以下外部客户,该等客户於截至2016年6月30日或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各自贡献本集团收入10%以上: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2016年2015年公司A 12,798 C 公司B 11,419
314 公司C 3,271 12,179 公司D
809 20,360 公司E
222 3,434 公司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