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2-12-30 |
服务认证方案;
服务评价技术;
认证标志/标识使用. 2.6 考试的题型及分值 分值分布 1. 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的术语和定义 约占 5%;
2. 与服务和产品认证有关的合格评定标准 约占15%;
3. 与服务认证有关的法律法规 约占15%;
4. 与服务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与服务相关的技术 约占 25%;
5. 与服务认证相关的知识与技术 约占 40%.
4 题型数量单题分值(分) 小计分值(分) 单项选择题
20 1
20 多项选择题
20 2
40 简答题
2 5
10 案例分析题
3 10
30 2.7 考试合格判定 笔试满分为
100 分,70 分(含)以上为合格. 2.8 考试结果发布 CCAA 将在考试结束后
30 天(遇法定节日顺延)内公布考试合格人员 名单.
5 附件一 考场规则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五)在考场或者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 秩序行为.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七)将试卷(含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 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 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 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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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九)其他作弊行为. 考生如有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如有考试 作弊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
考生如扰乱考试工 作场所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该 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违规考生如具备 CCAA 认证人员注册资格的,还将按照《注册人员资格 处置规则》进行相应的资格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