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3-02-08 |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11 月5日10 时0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10 月29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 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股东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8-031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
3 号君地商务广场
10 幢301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江苏唯达水处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 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 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人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和持股凭证;
股东可以以信函、 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 年11 月5日8:00―9:00
(三)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
3 号君地商务广场
10 幢301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玲
电话:0512-67060155 传真:0512-62897567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
3 号君地商务广场
10 幢301 室
(二)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费用由出席人自理
(三)临时提案 公告编号:2018-031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秘书处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唯达水处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唯达水处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0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