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3-02-10 |
408 位、水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变化.
4 总则 4.1 调查的主要目的 4.1.1 为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管理,国土开发与整治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经济建设 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和决策依据. 4.1.2 为城市建设和矿山、水利、港口、铁路、输油输气管线等大型工程项目的规划,提供区域水文 地质资料. 4.1.3 为更大比例尺的水文地质勘查,城镇、工矿供水勘查,农业与生态用水勘查、环境地质勘查等 各种专门水文地质工作提供设计依据. 4.1.4 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学科的研究提供区域水文地质基础资料. 4.2 调查的基本任务 4.2.1 基本查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 包括含水层系统或蓄水构造的空间结构及边界条件, 地下水补给、 径流和排泄条件及其变化,地下水水位、水质、水量等. 4.2.2 基本查明区域水文地球化学特征及形成条件,地下水的年龄及更新能力. 4.2.3 基本查明区域地下水动态特征及其影响因素. 4.2.4 基本查明地下水开采历史与开采现状,计算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评价地下水开采资源和地下 水资源开采潜力. 4.2.5 基本查明存在或潜在的与地下水开发利用有关的环境地质问题的种类、分布、规模大小和危害 程度,以及形成条件、产生原因,预测其发展趋势,初步评价地下水的环境功能和生态功能,提出防 治对策建议. 4.2.6 采集和汇集与水文地质有关的各类数据,建立区域水文地质空间数据库. 4.2.7 建立或完善地下水动态区域监测网点,提出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的优化方案.
5 基本要求 5.1 调查区选择和范围确定 1∶250000 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区的选择要根据国民经济建设的战略布局和需要,结合地区水文地 质条件与研究程度确定,优先考虑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急需的地区,以及自然因素或人类作 用下已经产生严重环境地质问题的地区.调查范围一般按照区域地下水系统确定. 5.2 调查原则要求 5.2.1 1∶250000 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应以地下水系统等现代地学理论为指导,充分运用遥感(RS) 、 全球定位系统(GPS) 、地球物理勘探、水文地球化学、同位素水文地质学、数值模拟、地理信息系统 (GIS)等技术方法,采用资料收集、遥感解释、水文地质测绘、物探、钻探、水文地质试验、地下 水动态监测、取样测试、模拟分析、综合研究等手段. 5.2.2 1∶250000 区域水文地质调查,要充分收集气象、水文、土地利用、地质、水文地质、水资源 开发利用、环境地质、社会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等有关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综合研究,重视资料的 再开发利用.工作中应加强综合研究,始终贯彻野外工作与室内综合研究相结合的原则.对与区域地 下水形成有关的地质构造、岩相古地理、古水文地质条件、同位素水文地质、水文地球化学等开展专 题研究.根据工作进展适时调整工作部署. 5.2.3 1∶250000 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应以地下水赋存和补给、径流、排泄条件为重点;
加强地下水的 资源、生态与环境功能的评价,提出区域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方案为目标.勘探深度应达到有 开发前景的含水层(组)底板.除计算区域地下水资源总量外,还应结合地区国民经济发展需要,计1∶250000 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技术要求(DD 2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