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3-03-04

1、经核查现行的公司章程,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为周振德,公司住所地为河北省沧州市南环中路

18 号;

2、经核查公司现持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化工原 料(主要包括 PVC 树脂、烧碱、盐酸等)的生产销售、塑料制品、建筑材料的批 发、零售;

水泥的制造和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和本企业所需的原 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分置改革法律意见书 第4页共

15 页

3、 根据公司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公司分别通过了

2003 年度、

2004 年度的工商年检登记,且公司在最近一年里不存在重大违法和违规的行为.

4、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适当核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通报批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5、根据公司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目前不存在下述异常情况: (1)相关当事人涉嫌利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正在被立案调 查的;

(2)公司股票交易涉嫌市场操纵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公司股票涉嫌被机构 或个人非法集中持有;

(3)公司控股股东涉嫌侵占公司利益正在被立案调查. 本所律师认为,沧州化工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沧州化工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沧州化工具备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的股本结构及其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

1994 年3月30 日,沧州化工经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注册资本 为7,498 万元,其股本结构包括国有股

7310 万股和定向募集职工股

188 万股.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起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招致公司设立无效的法律风险.

(二)公司设立后的股本变动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自公司成立以来共经历四次股本结构变动,其变动情 况如下:

1、经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函[1995]118 号文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6]71 号文批准,公司于

1996 年6月14 日至

1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2,312 万股 A 股,公司职工股

188 万股占用额度于

1996 年6月26 日与其他公众股一并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9,810 万股. 股权分置改革法律意见书 第5页共

15 页 股本 持股数量(万股) 性质持股比例 非流通股股东 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7,310 国家股74.52% 流通股股东 2,500 社会公众股 25.48% 总额9,810 100.00%

2、经本公司

1996 年9月20 日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河北省证券委批准, 本公司于

1996 年9月27 日利用资本公积按 10:

10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持有 14,62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 74.52%;

流通股股东累计为

5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74.52%.后经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变更注册资本为 19,620 万元.

3、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999 年度中期分配方案,以1999 年6月30 日的股本为基数,每10 股送红股

5 股并以公积金转增

5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9240 万股,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29,2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7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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