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3-03-23 |
十、估价结果 本公司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采用比较法,在认真分析 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测算,结合估价经验及估价标的物的现状、 对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因素进行分析, 确定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价
12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大街鑫海苑 0-1-101 估价报告 天津市滨洋房地产评估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金达园 4-3-601 邮编:300204 传真: (022)23260651
电话: (022)23252888;
23260691 值为 104.05 万元,单位价格:11640/平方米(大写人民币:壹佰零 肆万零伍佰元整) . 十
一、估价人员 李静义(1220140016) 张晖(1220020001) 十
二、复核人员 李晶(1220060031) 十
三、估价作业日期 二一九年一月十一日至二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十
四、估价报告使用期限 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的有关规定, 本评估报告结果有效期为一年, 即自二一九年二月十三日起至二二年二月十二四日止. 天津市滨洋房地产评估经营有限公司
2019 年2月13 日13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大街鑫海苑 0-1-101 估价报告 天津市滨洋房地产评估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金达园 4-3-601 邮编:300204 传真: (022)23260651
电话: (022)23252888;
23260691 附件
一、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书;
二、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