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3-10-05 |
六、审议通过了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计划 )的顺利 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 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包括预留 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 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 构;
11、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 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
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 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本议案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朱张泉先生、陈东先生、姜少军先生属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董事邵国勇先生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 为本议案的关联 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其他5名董事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七、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8月25日下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大道海亮商 务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六日 附件: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