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3-11-02 |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 计准则》进行的. 现根据贵公司提供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公司(以下统称为 合并范围内各 公司 )2005年度财务会计资料,对该年度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以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如实提供上述事项的全部情 况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是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责任.下列资料 和数据均完全摘自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2005年度财务会计资料,除了为出具上 述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其实施其他额外审 计程序. 在本专项说明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 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 务而支付的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 金;
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
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 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是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前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附属企业 是指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企业,但不含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直接控制 的企业.公司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计提的减值准备或核销的金额,未从期末占 用余额中扣除.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与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及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与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
2 属企业 、 关联自然人及其附属企业 和 其它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之间 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除债务人主体不同外,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的业务内 容与前述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相同.除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以外的其他资 金往来作为 经营性资金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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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编制基础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第一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部《2005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五号――对年报准则有关条文 的剖析
(二)》(2006年4月修订)第一条及附件一的有关要求编制的. 在编制本专项说明的附表时,我们对其中一些问题采用了如下所示的处 理方法: (1) 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的非经营性应收、预付款项,虽然在编制贵 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时已经予以抵销,但是在编制本专项说明时不 作抵销处理,仍然单独列示于附表的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 部分中. (2) 贵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非全资子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按照其余额和发生额全额列入本专项说明附 表;